永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永贏盛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2024年第1號)
永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永贏盛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
更新招募說明書
(2024年第1號)
基金管理人:永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永贏盛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于2018年3月14日獲
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證監(jiān)許可【2018】464號文準予注冊募集。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已通過指定信息披露媒介進行了公開披露。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于2018年9月14日正式生效。
本招募說明書是對原《永贏盛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更新,
原招募說明書與本招募說明書內容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說明書為準?;鸸芾砣?
保證本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
但中國證監(jiān)會對本基金募集申請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
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分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等不同類型,投資
者投資不同類型的基金將獲得不同的收益預期,也將承擔不同程度的風險。一般
來說,基金的收益預期越高,投資者承擔的風險也越大。本基金為債券型證券投
資基金,屬證券投資基金中的中低預期風險品種,其長期平均預期風險和預期收
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貨幣市場基金。
本基金主要投資于債券資產,在有效控制投資組合風險的前提下,力爭為基
金份額持有人獲取超越業(yè)績比較基準的投資回報。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
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風險包括:證
券市場整體環(huán)境引發(fā)的系統(tǒng)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tǒng)性風險,大量贖回或
暴跌導致的流動性風險,基金投資過程中產生的操作風險,因交收違約引發(fā)的信
用風險,基金投資對象與投資策略引致的特有風險,等等。
本基金將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券納入到投資范圍當中,由于證券公司短期公
司債券為非公開發(fā)行和交易,且限制投資者數量上限,潛在流動性風險相對較
大。若發(fā)行主體信用質量惡化或投資者大量贖回需要變現資產時,受流動性所
限,本基金可能無法賣出所持有的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券,從而可能給基金凈值
帶來損失。
本基金在募集過程中(指本基金募集完成進行驗資時)及成立運作后,單一
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占本基金總份額的比例不得達到或超過50%(運作過程
中,因基金份額贖回等情形導致被動超標的除外),且基金管理人承諾后續(xù)不存
在通過一致行動人等方式變相規(guī)避50%集中度要求的情形。
本基金將中小企業(yè)私募債券納入到投資范圍當中,中小企業(yè)私募債券是根據
相關法律法規(guī)由非上市的中小企業(yè)以非公開方式發(fā)行的債券。該類債券不能公開
交易,可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臺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綜合
協(xié)議交易平臺進行交易。一般情況下,中小企業(yè)私募債券的交易不活躍,潛在流
動性風險較大;并且,當發(fā)債主體信用質量惡化時,受市場流動性限制,本基金
可能無法賣出所持有的中小企業(yè)私募債券,從而可能給基金凈值帶來損失。
投資者購買本基金并不等于將資金作為存款存放在銀行或存款類金融機構,
基金管理人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應當認真閱讀基金
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風險收益特
征,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判斷基金是否和自
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理性判斷市場,謹慎做出投資決策,并通過基金管理
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銷業(yè)務資格的其他機構購買基金。
當本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基金管理人履行相應
程序后,可以啟動側袋機制,具體詳見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等
有關章節(jié)。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將對基金簡稱進行特殊標識,并不辦
理側袋賬戶的申購贖回。請基金份額持有人仔細閱讀相關內容并關注本基金啟用
側袋機制時的特定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
產,但不保證投資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yè)績及其凈
值高低并不預示其未來業(yè)績表現。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
負”原則,在投資者做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
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
本招募說明書已經本基金托管人復核。本招募說明書所載內容截止日為2024
年10月31日,投資組合報告為2024年第3季度報告,有關財務數據和凈值表現截
止日為2024年9月30日(本招募說明書財務資料未經審計)。
目錄
重要提示...............................................................1
第一部分緒言.........................................................4
第二部分釋義.........................................................5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10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19
第五部分相關服務機構................................................23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25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26
第八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27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資..................................................38
第十部分基金的業(yè)績..................................................48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財產................................................50
第十二部分基金資產的估值............................................51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與分配..........................................56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費用與稅收..........................................58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會計與審計..........................................61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62
第十七部分側袋機制..................................................69
第十八部分風險提示..................................................72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76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78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托管協(xié)議的內容摘要..................................95
第二十二部分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113
第二十三部分其他應披露事項.........................................115
第二十四部分招募說明書的存放和查閱方式.............................117
第二十五部分備查文件...............................................118
第一部分緒言
《永贏盛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以下簡稱“招募說明書”或
“本招募說明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
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銷售辦法》”)、《公開募
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公開募集證券投
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公開募集開放式
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以下簡稱“《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及
其他有關規(guī)定以及《永贏盛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
同”)編寫。
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說明書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
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本基金是根據本招募說明書所
載明的資料申請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沒有委托或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
說明書中載明的信息,或對本招募說明書作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編寫,并經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基金合同是
約定基金合同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鹜顿Y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
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
享有權利、承擔義務?;鹜顿Y者欲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
閱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釋義
本招募說明書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或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1、基金或本基金:指永贏盛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永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永贏盛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及
對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5、托管協(xié)議:指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簽訂之《永贏盛益?zhèn)?
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xié)議》及對該托管協(xié)議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6、招募說明書:指《永贏盛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及其更新
7、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指《永贏盛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fā)售公
告》
8、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指《永贏盛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
要》及其更新
9、法律法規(guī):指中國現行有效并公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
司法解釋、行政規(guī)章以及其他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有約束力的決定、決議、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經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
次會議通過,2012年12月28日經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
議修訂,自2013年6月1日起實施,并經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
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頒布
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1、《銷售辦法》: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3年3月15日頒布、同年6月1日實施的《證
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2、《信息披露辦法》: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9年7月26日頒布、同年9月1日實施的
《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3、《運作辦法》: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4年7月7日頒布、同年8月8日實施的《公開
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4、《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7年8月31日頒布、同年10月1日
實施的《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
做出的修訂
15、中國證監(jiān)會:指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16、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指中國人民銀行和/或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
會
17、基金合同當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據基金合同享有權利并承擔義務
的法律主體,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
18、個人投資者: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自然人
19、機構投資者:指依法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
法登記并存續(xù)或經有關政府部門批準設立并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事業(yè)法人、社會團體
或其他組織
20、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
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以投資于在中國境內依法募集的證券投資基金的中國境
外的機構投資者
21、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指符合現行有效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運用來
自境外的人民幣資金進行境內證券投資的境外法人
22、投資人、投資者:指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
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
投資人的合稱
23、基金份額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合法取得基金份額的投資人
24、基金銷售業(yè)務:指基金管理人或銷售機構宣傳推介基金,發(fā)售基金份額,
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轉換、非交易過戶、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yè)務
25、銷售機構:指永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銷售辦法》和中國證監(jiān)會
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取得基金銷售業(yè)務資格并與基金管理人簽訂了基金銷售服務代理
協(xié)議,代為辦理基金銷售業(yè)務的機構
26、登記業(yè)務:指基金登記、存管、過戶、清算和結算業(yè)務,具體內容包括投
資人基金賬戶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額登記、基金銷售業(yè)務的確認、清算和結算、
代理發(fā)放紅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和辦理非交易過戶等
27、登記機構:指辦理登記業(yè)務的機構。基金的登記機構為永贏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或接受永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為辦理登記業(yè)務的機構
28、基金賬戶:指登記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額余額及其變動情況的賬戶
29、基金交易賬戶:指銷售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投資人通過該銷售機構
辦理認購、申購、贖回、轉換、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yè)務而引起的基金份額變
動及結余情況的賬戶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達到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條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國證監(jiān)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完畢,并獲得中國證監(jiān)會書面確認的日
期
31、基金合同終止日:指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基金合同終止事由出現后,基金財產
清算完畢,清算結果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額發(fā)售之日起至發(fā)售結束之日止的期間,最長不
得超過3個月
33、存續(xù)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終止之間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銷售機構在規(guī)定時間受理投資人申購、贖回或其他業(yè)務申請的開
放日
36、T+n日:指自T日起第n個工作日(不包含T日),n為自然數
37、開放日:指為投資人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其他業(yè)務的工作日
38、開放時間:指開放日基金接受申購、贖回或其他交易的時間段
39、《業(yè)務規(guī)則》:指《永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上市開放式基金業(yè)務規(guī)則》,
是規(guī)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登記方面的業(yè)務規(guī)則,由基金管理
人和投資人共同遵守
40、認購:指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申請
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41、申購: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申請
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42、贖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規(guī)定
的條件要求將基金份額兌換為現金的行為
43、基金轉換: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屆時有效公告
規(guī)定的條件,申請將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
44、轉托管: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銷售機構之間實施的變更所持
基金份額銷售機構的操作
45、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指投資人通過有關銷售機構提出申請,約定每期申購
日、扣款金額及扣款方式,由銷售機構于每期約定扣款日在投資人指定銀行賬戶內
自動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購申請的一種投資方式
46、巨額贖回:指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基金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
上基金轉換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
額總數后的余額)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
47、元:指人民幣元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資所得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價差、銀行存款利息、已
實現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運用基金財產帶來的成本和費用的節(jié)約
49、基金資產總值: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申
購款及其他資產的價值總和
50、基金資產凈值: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51、基金份額凈值:指計算日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基金份額總數
52、基金資產估值:指計算評估基金資產和負債的價值,以確定基金資產凈值
和基金份額凈值的過程
53、指定媒介:指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用以進行信息披露的全國性報刊及指定互
聯網網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網站、基金托管人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
站)等媒介
54、銷售服務費:指從基金資產中計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場推廣、銷售以及C
類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的費用
55、A類基金份額:指在投資人認購/申購時收取認購/申購費用,在贖回時根
據持有期限收取贖回費用,并不再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
56、C類基金份額:指在投資人認購/申購時不收取認購/申購費用,在贖回時
根據持有期限收取贖回費用,并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
57、流動性受限資產:指由于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管、合同或操作障礙等原因無法以
合理價格予以變現的資產,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個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購與銀
行定期存款(含協(xié)議約定有條件提前支取的銀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
股及非公開發(fā)行股票、資產支持證券、因發(fā)行人債務違約無法進行轉讓或交易的債
券等
58、擺動定價機制:是指當開放式基金遭遇大額申購贖回時,通過調整基金份
額凈值的方式,將基金調整投資組合的市場沖擊成本分配給實際申購、贖回的投資
者,從而減少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響,確保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受
損害并得到公平對待
59、側袋機制:指將基金投資組合中的特定資產從原有賬戶分離至專門賬戶進
行處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離并化解風險,確保投資者得到公平對待,屬于流動
性風險管理工具。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原有賬戶稱為主袋賬戶,專門賬戶稱為側袋
賬戶
60、特定資產:包括:(一)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
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二)按攤余成本計量且計提資產減值準備仍
導致資產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三)其他資產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
資產
61、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zhàn)爭、瘟疫、社會動亂、非一方過錯情況
下的電力和通訊故障、系統(tǒng)故障、設備故障、網絡黑客攻擊以及證監(jiān)會、交易所、
證券業(yè)協(xié)會、基金業(yè)協(xié)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名稱:永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qū)中山東路466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世紀大道210號21世紀大廈21、22、23、27層
法定代表人:馬宇暉
設立日期:2013年11月7日
聯系電話:(021)5169 0188
傳真:(021)5169 0177
聯系人:沈望琦
永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是經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許可
[2013]1280號文件批準,于2013年11月7日成立的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初始注冊資
本為人民幣1.5億元,經工商變更登記,公司于2014年8月21日公告注冊資本增加至
人民幣2億元。
2018年1月25日,公司完成增資,注冊資本由人民幣2億元增加至人民幣9億
元。
目前,公司的股權結構為:
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資人民幣643,410,000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71.49%;
Oversea-Chinese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出資人民幣256,590,000元,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28.51%。
基金管理人無任何受處罰記錄。
二、主要人員情況
1、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成員
馬宇暉先生,董事長,碩士。18年證券相關從業(yè)經驗。曾任寧波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金融市場部產品開發(fā)副經理、經理,金融市場部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總經
理,寧波銀行副行長?,F任永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兼永贏資產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長、永贏國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丹丹女士,董事,碩士。曾任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場部總經理助
理、副總經理,資金營運中心副總經理、總經理?,F任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
長。
方圓先生,董事,本科。曾任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支行公司銀行部二部
副經理、鄞州支行交易銀行部副經理、鄞州支行公司銀行部三部副經理(主持工
作)、鄞州支行古林支行行長、鄞州支行副行長、無錫分行副行長、上海分行副行
長。現任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財富管理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
陳德隆先生,董事,碩士,新加坡籍。曾任星展銀行首席風險官;星展銀行
(印尼)董事;星展銀行(中國)監(jiān)事。現任Oversea-Chinese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新加坡華僑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環(huán)球企業(yè)及投資銀行部主
管、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陳友良先生,董事,碩士,馬來西亞籍。曾任新加坡華僑銀行集團風險部風險
分析師;巴克萊資本操作風險管理部經理;新加坡華僑銀行集團風險部業(yè)務經理、
主席辦公室主席特別助理、資金部副總裁、風險部資產負債管理總經理;華僑銀行
(中國)有限公司首席風險官;華僑永亨銀行有限公司北亞區(qū)首席風險官、候補行
政總裁?,F任華僑永亨銀行有限公司大中華區(qū)首席風險官,華僑源深置地(上海)
有限公司董事。
蘆特爾先生,董事,碩士。21年證券相關從業(yè)經驗。曾任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金融市場部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F任永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兼永贏
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永贏國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兼董事。
陳巍女士,獨立董事,碩士。曾任職于中國外運大連公司、美國飛馳集團無錫
公司?,F任北京市通商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
胡建軍先生,獨立董事,碩士,中國注冊會計師、中國注冊資產評估師?,F任
上海市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理事,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
人、上海分所兼上海自貿試驗區(qū)分所所長,云知聲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
事、晶科電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義中先生,獨立董事,博士。曾任浙江大學經濟學院院長助理、系主任、副
院長?,F任浙江大學經濟學院黨委書記、浙江大學金融研究院常務副院長、浙江東
方金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監(jiān)事會成員
施道明先生,監(jiān)事長,碩士,經濟師。曾任寧波銀監(jiān)局主任科員、副處長;寧
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零售公司部(小企業(yè)部)副總經理,上海分行行長,個人銀行
部、信用卡部、風險管理部總經理?,F任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風險經理。
王妙如女士,監(jiān)事,碩士。12年證券相關從業(yè)經驗。曾任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
所高級審計員;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級風控經理?,F任永贏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風險管理部總經理。
黃玉芳女士,監(jiān)事,碩士。9年證券相關從業(yè)經驗。2015年7月加入永贏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現任永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規(guī)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
3、管理層成員
蘆特爾先生,碩士。21年證券相關從業(yè)經驗。曾任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
市場部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現任永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兼永贏資產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永贏國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兼董事。
汪成杰先生,碩士。11年證券相關從業(yè)經驗。曾任上海證監(jiān)局副主任科員;陸
家嘴金融城發(fā)展局證券機構服務辦公室副主任;永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規(guī)部總
監(jiān)?,F任永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長,兼永贏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監(jiān)事。
李永興先生,北京大學經濟學碩士。18年證券相關從業(yè)經驗。曾任交銀施羅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員、基金經理;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總監(jiān);永贏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現任永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永贏國際資產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厲大業(yè)先生,博士。17年證券相關從業(yè)經驗。曾任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會辦公室秘書、投資者關系管理負責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產品
總監(jiān)?,F任永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產品官。
虞俏依女士,學士。20年證券相關從業(yè)經驗。曾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運營部注冊登記崗;諾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登記部總監(jiān);圓信永豐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清算登記部總監(jiān);永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運營部總經理兼客戶服務部
總經理兼人力資源部總經理?,F任永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
4、本基金基金經理
(1)現任基金經理情況
章成先生,CFA,國立清華大學金融學碩士,10年證券相關從業(yè)經驗。曾就職
于廣發(fā)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場部利率及衍生品交易處、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固定收益部,現任永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資部投資總監(jiān)助理。其在職
期間管理基金的產品名稱及管理時間如下表所示:
序號 產品名稱 任職日期 離任日期
1 永贏潤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 2019-08-19 -
2 永贏恒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 2019-08-19 -
3 永贏穩(wěn)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 2019-08-19 2020-10-30
4 永贏盛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 2019-08-19 -
5 永贏偉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 2019-12-11 -
6 永贏聚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 2019-12-11 2021-06-23
7 永贏豐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2019-12-11 2021-01-04
8 永贏易弘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2020-03-23 2021-06-23
9 永贏中債-1-5年國開行債券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2020-04-13 -
10 永贏軒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 2021-12-10 -
11 永贏季季享90天持有期中短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2022-12-30 -
12 永贏久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2023-11-13 -
(2)歷任基金經理情況
本基金歷任基金經理情況如下表所示:
序號 姓名 任職日期 離任日期
1 史浩翔 2018-12-06 2019-06-25
2 喬嘉麒 2018-09-14 2019-09-27
5、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
投資決策委員會由下述委員組成:總經理蘆特爾先生、副總經理李永興先生、
固定收益投資部總經理吳瑋先生、權益投資部總經理高楠先生、權益投資部聯席總
經理李文賓先生。
上述人員之間均不存在近親屬關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金
份額的發(fā)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
3、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4、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
收益;
5、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6、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7、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8、辦理與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9、按照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
法律行為;
12、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職責。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諾
1、本基金管理人承諾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
規(guī)定,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
和中國證監(jiān)會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發(fā)生。
2、基金管理人承諾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基金法》及相關法
律法規(guī),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為發(fā)生:
(1)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
(2)不公平地對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3)利用基金財產或者職務之便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guī)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5)侵占、挪用基金財產;
(6)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7)玩忽職守,不按照規(guī)定履行職責;
(8)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諾加強人員管理,強化職業(yè)操守,督促和約束員工遵守國
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行業(yè)規(guī)范,誠實信用、勤勉盡責,不得將基金資產用于以下投資
或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guī)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5)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6)依照法律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由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調整上述禁止行為的,本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4、基金經理承諾
(1)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本著謹慎的原則為基金份額持
有人謀取最大利益;
(2)不能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謀取利益;
(3)不違反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
規(guī)定,不泄露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yè)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
投資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
(4)不協(xié)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為其它組織或個人進行證券交易;
(5)不從事損害基金資產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證券交易及其他活動。
五、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根據全面性原則、有效性原則、獨立性原則、相互制約原則、防火
墻原則和成本收益原則建立了一套比較完整的內部控制體系。該內部控制體系由一
系列業(yè)務管理制度及相應的業(yè)務處理、控制程序組成,具體包括控制環(huán)境、風險評
估、控制活動、信息溝通、內部監(jiān)控等要素。
1、控制環(huán)境
良好的控制環(huán)境包括科學的公司治理、有效的監(jiān)督管理、合理的組織結構和有
力的控制文化。
(1)公司引入了獨立董事制度,目前有獨立董事3名。董事會下設資格審查
與薪酬委員會、審計及風險管理委員會等專業(yè)委員會,其中審計及風險管理委員會
負責評價與完善公司內部控制體系。公司管理層設立了投資決策委員會、風險控制
委員會、IT治理委員會、產品委員會、估值委員會等專業(yè)委員會。
(2)公司各部門之間有明確的授權分工,既互相合作,又互相核對和制衡,
形成了合理的組織結構。
(3)公司堅持穩(wěn)健經營和規(guī)范運作,重視員工的職業(yè)道德的培養(yǎng),制定和頒
布了《員工合規(guī)守則》,并進行持續(xù)教育。
2、風險評估
公司各層面和各業(yè)務部門在確定各自的目標后,對影響目標實現的風險因素進
行分析。對于不可控風險,風險評估的目的是決定是否承擔該風險或減少相關業(yè)
務;對于可控風險,風險評估的目的是分析如何通過制度安排來控制風險程度。風
險評估還包括各業(yè)務部門對日常工作中新出現的風險進行再評估并完善相應的制
度,以及新業(yè)務設計過程中評估相關風險并制定風險控制制度。
3、控制活動
公司對投資、會計、技術系統(tǒng)和人力資源等主要業(yè)務制定了嚴格的控制制度。
在業(yè)務管理制度上,做到了業(yè)務操作流程的科學、合理和標準化,并要求完整的記
錄、保存和嚴格的檢查、復核;在崗位責任制度上,內部崗位分工合理、職責明
確,不相容的職務、崗位分離設置,相互檢查、相互制約。
(1)投資控制制度
①投資決策與執(zhí)行相分離。投資管理決策職能和交易執(zhí)行職能嚴格隔離,實行
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確保各投資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
執(zhí)行機會。
②投資授權控制。建立明確的投資決策授權制度,防止越權決策。投資決策委
員會負責制定投資原則并審定資產配置比例;基金經理在投資決策委員會確定的范
圍內,負責確定與實施投資策略、建立和調整投資組合并下達投資指令,對于超過
投資權限的操作需要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序;交易部負責交易執(zhí)行。
③警示性控制。按照法規(guī)或公司規(guī)定設置各類資產投資比例的預警線,交易系
統(tǒng)在投資比例達到接近限制比例前的某一數值時自動預警。
④禁止性控制。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相關規(guī)定,基金禁止投資受限制的證券
并禁止從事受限制的行為。交易系統(tǒng)通過預先的設定,對上述禁止進行自動提示和
限制。
⑤多重監(jiān)控和反饋。交易部對投資行為進行一線監(jiān)控;風險管理部進行事中及
事后的監(jiān)控。在監(jiān)控中如發(fā)現異常情況將及時反饋并督促調整。
(2)會計控制制度
①建立了基金會計的工作制度及相應的操作和控制規(guī)程,確保會計業(yè)務有章可
循。
②按照相互制約原則,建立了基金會計業(yè)務的復核制度以及與托管人相關業(yè)務
的相互核查監(jiān)督制度。
③為了防范基金會計在資金頭寸管理上出現透支風險,制定了資金頭寸管理制
度。
④制定了完善的檔案保管和財務交接制度。
(3)技術系統(tǒng)控制制度
為保證技術系統(tǒng)的安全穩(wěn)定運行,公司對硬件設備的安全運行、數據傳輸與網
絡安全管理、軟硬件的維護、數據的備份、信息技術人員操作管理、危機處理等方
面都制定了完善的制度。
(4)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了涵蓋科學的招聘解聘、培訓、考核、薪酬等內容的人事管理制度,
確保人力資源的有效管理。
(5)監(jiān)察制度
公司設立了審計部,負責公司的監(jiān)察工作。監(jiān)察制度包括違規(guī)行為的調查程序
和處理制度,以及對員工行為的監(jiān)察。
(6)反洗錢制度
公司設立了反洗錢工作小組作為反洗錢工作的專門機構,指定專門人員負責反
洗錢和反恐融資合規(guī)管理工作;各相關部門設立了反洗錢崗位,配備反洗錢負責人
員。除建立健全反洗錢組織體系外,公司還制定了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及相關業(yè)務
操作規(guī)程,確保依法切實履行金融機構反洗錢義務。
4、信息溝通
公司建立了內部辦公自動化信息系統(tǒng)與業(yè)務匯報體系,通過建立有效的信息交
流渠道,公司員工及各級管理人員可以充分了解與其職責相關的信息,信息及時送
交適當的人員進行處理。目前公司業(yè)務均已做到了辦公自動化,不同的人員根據其
業(yè)務性質及層級具有不同的權限。
5、內部監(jiān)控
公司設立了獨立于各業(yè)務部門的審計部,通過定期或不定期檢查,評價公司內
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備性和有效性,監(jiān)督公司各項內部控制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確
保公司各項經營管理活動的有效運行。
6、基金管理人關于內部控制的聲明
(1)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持內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會及管理層的
責任。
(2)上述關于內部控制的披露真實、準確。
(3)本公司承諾將根據市場環(huán)境的變化及公司的發(fā)展不斷完善內部控制制
度。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況
1.基本情況
名稱: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qū)鴻寧路1788號
法定代表人:陸建強
聯系人:曹雨佳
電話:0571-88268133
傳真:0571-88268688
成立時間:1993年04月16日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人民幣21,268,696,778元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批準設立機關和批準設立文號: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銀監(jiān)復〔2004〕91
號
基金托管資格批文及文號:《關于核準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證券投資基金托
管資格的批復》;證監(jiān)許可〔2013〕1519號
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fā)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辦
理票據承兌與貼現;發(fā)行金融債券;代理發(fā)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
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yè)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從事銀行卡業(yè)務;提供
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yè)務;提供保管箱服務;經國務院銀
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yè)務。本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可以經營結匯、售
匯業(yè)務。
2.主要人員情況
陸建強先生,本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執(zhí)行董事。哲學碩士,高級經濟師。
陸先生曾任浙江省企業(yè)檔案管理中心副主任,浙江省工商局辦公室副主任,浙江省
工商局工商信息管理辦公室主任,浙江省工商局辦公室主任,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
局黨委委員、辦公室主任,浙江省政協(xié)辦公廳副主任、機關黨組成員,浙江省政府
辦公廳副主任、黨組成員,浙江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財通證券黨委
書記、董事長。現兼任浙江省并購聯合會第一屆理事會會長、浙江省金融顧問服務
聯合會第一屆理事會會長、浙商總會金融服務委員會主任。
3.發(fā)展概況及基金托管業(yè)務經營情況
浙商銀行是十二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yè)銀行之一,于2004年8月18日正式開業(yè),
總部設在浙江杭州,系全國第13家“A+H”上市銀行。開業(yè)以來,浙商銀行立足浙
江,放眼全球,穩(wěn)健發(fā)展,已成為一家基礎扎實、效益優(yōu)良、風控完善的優(yōu)質商業(yè)
銀行。
浙商銀行以“一流的商業(yè)銀行”愿景為統(tǒng)領,全面構建“正、簡、專、協(xié)、
廉”五字政治生態(tài),大力發(fā)揚四干精神,練好“善、智、勤”三字經,堅持“夯基
礎、調結構、控風險、創(chuàng)效益”十二字經營方針,踐行善本金融理念,堅持智慧經
營,壘好經濟周期弱敏感資產壓艙石,扎實推進321經營策略,以數字化改革為主
線,全面開展以客戶為中心的綜合協(xié)同改革,以“深耕浙江”為首要戰(zhàn)略,財富管
理全新啟航,大零售、大公司、大投行、大資管、大跨境五大業(yè)務板塊齊頭并進、
綜合協(xié)同發(fā)展,實施“客戶基礎、人才基礎、系統(tǒng)基礎、投研基礎”四大攻堅,全
面開啟高質量發(fā)展的新征程。
2024年上半年,浙商銀行營業(yè)收入352.79億元,同比增長6.18%;歸屬于本行
股東的凈利潤79.99億元,同比增長3.31%。截至報告期末,總資產3.25萬億元,比
上年末增長3.27%,其中:發(fā)放貸款和墊款總額1.81萬億元,比上年末增長5.59%;
總負債3.05萬億元,比上年末增長3.31%,其中:吸收存款余額1.94萬億元,比上
年末增長3.74%;不良貸款率1.43%、撥備覆蓋率178.12%;資本充足率12.86%,比
上年末上升0.67個百分點;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8.38%,比上年末上升0.16個百分
點。
截至2024年6月末,浙商銀行在全國22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香港特別行
政區(qū),設立了350家分支機構,實現了對浙江大本營、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qū)、環(huán)
渤海、海西地區(qū)和部分中西部地區(qū)的有效覆蓋。在英國《銀行家》(The Banker)雜
志“2023年全球銀行1000強”榜單中,我行按一級資本計位列87位。中誠信國際給
予浙商銀行金融機構評級中最高等級AAA主體信用評級。
浙商銀行資產托管部是總行獨立的一級管理部門,根據業(yè)務條線下設業(yè)務管理
中心、營銷中心、運營中心、監(jiān)督中心、數字化中心,保證了托管業(yè)務前、中、后
臺的完整與獨立。截至2024年6月30日,浙商銀行資產托管部從業(yè)人員共44名,估
值清算合作機構派駐人員18人。
截至2024年6月30日,浙商銀行托管證券投資基金264只,規(guī)模合計4825.94億
元,目前已經與數十家公募基金管理公司達成托管合作意向。
二、基金托管人內部風險控制制度說明
1.內部控制目標
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托管業(yè)務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行政性規(guī)定、行業(yè)準則和行
內有關管理規(guī)定,守法經營、規(guī)范運作、嚴格監(jiān)察,確保業(yè)務的穩(wěn)健運行,保證基
金資產的安全完整,確保有關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保護基金份額持有
人的合法權益。
2.內部控制組織結構
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下設資產托管部,是全行資產托管業(yè)務的管理和運
營部門,資產托管部專門設置了監(jiān)督稽核團隊,配備了專職內部監(jiān)察稽核人員負責
托管業(yè)務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工作,具有獨立行使監(jiān)督稽核工作的職權和能力。
3.內部風險控制原則
資產托管部建立了托管系統(tǒng)和完善的制度控制體系。制度體系包含管理制度、
實施細則、崗位職責、業(yè)務操作流程,可以保證托管業(yè)務的規(guī)范操作、順利進行;
業(yè)務人員具備從業(yè)資格;業(yè)務管理嚴格實行復核、審核、檢查制度,授權工作實行
集中控制,業(yè)務印章按規(guī)程保管、存放、使用,賬戶資料嚴格保管,制約機制嚴格
有效;業(yè)務操作區(qū)專門設置,封閉管理,實施音像監(jiān)控;業(yè)務信息由專職信息披露
人負責,防止泄密;業(yè)務實現自動化操作,防止人為事故的發(fā)生,技術系統(tǒng)完整、
獨立。
三、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jiān)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負有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行使監(jiān)督權的職責。根據《基金法》、
《運作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托管人對基金的投資對象和范圍、投資
組合比例、投資限制、費用的計提和支付方式、基金會計核算、基金資產估值和基
金凈值的計算、收益分配、申購贖回以及其他有關基金投資和運作的事項,對基金
管理人進行業(yè)務監(jiān)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違反《基金法》、《運作辦法》、基金合同和有關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行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基金管理人收
到通知后應及時核對并以書面形式對基金托管人發(fā)出回函。在限期內,基金托管人
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鸸芾砣藢鹜泄苋送?
知的違規(guī)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立即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同時,通
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或者
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拒絕執(zhí)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時向中國證監(jiān)會
報告。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
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時向
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
第五部分相關服務機構
一、銷售機構
(一)直銷機構
名稱:永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qū)中山東路466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世紀大道210號21世紀中心大廈27樓
法定代表人:馬宇暉
聯系電話:(021)5169 0103
傳真:(021)6887 8782、6887 8773
聯系人:施筱程
客服熱線:400-805-8888
網址:www.maxwealthfund.com
(二)其他銷售機構
其他銷售機構名單請詳見基金管理人網站。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情況變化、增加或者減少銷售機構,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
披露最新的銷售機構名單。各銷售機構提供的基金銷售服務可能有所差異,具體請
咨詢各銷售機構。
二、登記機構
永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qū)中山東路466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世紀大道21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27樓
法定代表人:馬宇暉
聯系電話:(021)5169 0188
傳真:(021)5169 0179
聯系人:劉沁宇
三、出具法律意見的律師事務所
名稱:遠聞(上海)律師事務所
注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東方路69號裕景國際大廈A座701-703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東方路69號裕景國際大廈A座701-703室
負責人:榮金良
電話:021-5036 6225
傳真:021-5036 6733
經辦律師:屠勰、沈國興
四、審計基金財產的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qū)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安永大樓17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安永大樓17層
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毛鞍寧
電話:010-58153000
傳真:010-85188298
聯系人:石靜筠
經辦注冊會計師:石靜筠、沈熙苑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關規(guī)定募集。
基金募集申請于2018年3月14日經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許可【2018】464號文準予募
集注冊。
一、基金名稱
永贏盛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
二、基金類型
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三、基金運作方式
契約型開放式
四、基金存續(xù)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額的認購
本基金募集期間每份基金份額的初始面值為人民幣1.00元,募集期為2018年8
月24日至2018年9月12日。經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資,本次
募集的凈認購金額為200,002,615.32元,折合200,002,615.32份。募集資金在募集
期間產生的利息為1.23元,折合1.23份,已分別計入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基金賬
戶,歸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本基金募集期間含本息共募集200,002,616.55元,
有效認購戶數為235戶。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據有關規(guī)定,本基金滿足基金合同生效條件,基金合同于2018年9月14日正
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開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xù)2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
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連續(xù)
6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
如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進行表決。
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時,從其規(guī)定。
第八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
一、申購和贖回場所
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將通過銷售機構進行。具體的銷售網點將由基金管理人在
招募說明書或其他相關公告中列明?;鸸芾砣丝筛鶕闆r變更或增減銷售機構,
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銷售機構開通電話、傳真或網
上等交易方式,投資人可以通過上述方式進行申購與贖回,具體參見各銷售機構的
相關公告?;鹜顿Y者應當在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yè)務的營業(yè)場所或按銷售機構
提供的其他方式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二、申購和贖回的開放日及時間
1、開放日及開放時間
投資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
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中國
證監(jiān)會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他
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應在
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購、贖回開始日及業(yè)務辦理時間
本基金自2018年10月17日起在相關銷售機構開始辦理日常申購、贖回業(yè)務。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或者
贖回或者轉換。投資人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回或轉換申
請且登記機構確認接受的,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為下一開放日該類基金份額
申購、贖回的價格。
三、申購與贖回的原則
1、“未知價”原則,即申購、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后計算的該類基金份
額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2、“金額申購、份額贖回”原則,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規(guī)定的時間以內撤銷;
4、贖回遵循“先進先出”原則,即按照投資人認購、申購的先后次序進行順
序贖回;
5、基金管理人有權決定本基金的總規(guī)模限額和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本基
金的最高限額,但應最遲在新的限額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
6、投資者辦理申購、贖回等業(yè)務時應提交的文件和辦理手續(xù)、辦理時間、處
理規(guī)則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規(guī)定的前提下,以各銷售機構的具體規(guī)定為
準。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情況下,對上述原則進行調整?;鸸芾砣吮?
須在新規(guī)則開始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購與贖回的程序
1、申購和贖回的申請方式
投資人必須根據銷售機構規(guī)定的程序,在開放日的具體業(yè)務辦理時間內提出申
購或贖回的申請。
2、申購和贖回的款項支付
投資人申購基金份額時,必須全額交付申購款項,投資人全額交付申購款項
時,申購申請即為成立;登記機構確認基金份額時,申購生效。若資金在規(guī)定時間
內未全額到賬則申購不成立,申購款項將退回投資人賬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和銷售機構等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利息等任何損失。
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應確保賬戶內有足夠的基金份額余額,否則提交的
贖回申請無效?;鸱蓊~持有人提交贖回申請時,贖回成立;登記機構確認贖回
時,贖回生效?;鸱蓊~持有人贖回申請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將在T+7日(包括該
日)內支付贖回款項。遇證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場數據傳輸延遲、通訊系統(tǒng)故障、銀
行數據交換系統(tǒng)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響業(yè)務處
理流程時,贖回款項順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個工作日劃出。在發(fā)生巨額贖回
或本基金合同載明的其他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時,款項的支付辦法
參照本基金合同有關條款處理。
3、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確認
基金管理人應以交易時間結束前受理有效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當天作為申購或贖
回申請日(T日),在正常情況下,本基金登記機構在T+1日內對該交易的有效性進行
確認。T日提交的有效申請,投資人可在T+2日后(包括該日)及時到銷售網點柜臺或
以銷售機構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查詢申請的確認情況。若申購不成功,則申購款項退還
給投資人。
基金銷售機構對申購、贖回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
機構確實接收到申請。申購、贖回的確認以登記機構或基金管理人的確認結果為
準。對于申請的確認情況,投資人應及時查詢并妥善行使合法權利。
4、如未來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對上述內容另有規(guī)定,從其規(guī)定。
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范圍內,本基金登記機構可根據相關業(yè)務規(guī)則,對上述業(yè)務
辦理時間進行調整,本基金管理人將于開始實施前按照相關規(guī)定予以公告。
五、申購和贖回的數量限制
1、申請申購基金的金額
投資人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機構(直銷線上渠道除外)申購,首次申購的單
筆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000元(含申購費),追加申購的單筆最低金額為人民幣
1,000元(含申購費);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線上渠道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銷機構
申購,首次申購的單筆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元(含申購費),追加申購的單筆最低
金額為人民幣10元(含申購費);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市場情
況,調整本基金申購和追加申購的最低金額或累計申購金額。各銷售機構對上述最
低申購限額及交易級差有其他規(guī)定的,以各銷售機構的業(yè)務規(guī)定為準,但通常不得
低于上述下限。
投資者將當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轉購基金份額或采用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時,不受
最低申購金額的限制。
投資者可多次申購,對單個投資者的累計申購金額及持有份額比例限制詳見相
關公告。
2、申請贖回基金的份額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將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贖回,單筆贖回不得少于1份(如
該賬戶在該銷售機構托管的基金余額不足1份,則必須一次性贖回基金全部份額);
若某筆贖回將導致投資者在銷售機構托管的基金余額不足1份時,基金管理人有權
將投資者在該銷售機構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額一次性全部贖回。
3、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基
金管理人應當采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拒絕
大額申購、暫停基金申購等措施,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管理人基于投資運作與風險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對基金規(guī)模予以控制。具
體規(guī)定詳見相關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guī)定申購金額和贖回份
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六、申購、贖回的費率
1、申購費率
投資人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時,需交納申購費用,申購費率按照申購金額
遞減,即申購金額越大,所適用的申購費率越低。投資人申購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
申購費用。投資者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申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A類基
金份額具體申購費率如下:
單筆申購金額(含申購費)M 申購費率
M<100萬元 0.80%
100萬元≤M<300萬元 0.50%
300萬元≤M<500萬元 0.30%
M≥500萬元 按筆收取,每筆1,000元
本基金的申購費用由申購人承擔,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注冊登
記等各項費用,不列入基金財產。
2、A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適用相同的贖回費率,在投資者贖回基金份額
時收取?;鸱蓊~的贖回費率按照持有時間遞減,即相關基金份額持有時間越長,
所適用的贖回費率越低。
本基金的具體贖回費率如下:
持有期限(Y) A類基金份額贖回費率 C類基金份額贖回費率
Y<7日 1.5% 1.5%
Y≥7日 0% 0%
本基金的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贖回費用全額歸入
基金財產。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范圍內調整申購費率和贖回費
率。費率如發(fā)生變更,基金管理人應在調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
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根據市場
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針對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網上交易、微信交易等)進行基金
交易的投資人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按相關監(jiān)
管部門要求履行必要手續(xù)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調低基金申購費率、基金贖回費
率。
5、當本基金各類份額發(fā)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
定價機制以確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體處理原則與操作規(guī)范遵循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
及監(jiān)管部門、自律規(guī)則的規(guī)定。
七、申購份額、贖回金額的計算方式
1、申購份額的計算
(1)當投資者選擇申購基金份額時,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①申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時,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1+申購費率)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凈申購金額
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T日基金份額凈值
②申購費用為固定金額時,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申購費用=固定金額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申購費用
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T日基金份額凈值
例一:某投資者投資5萬元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則對應的申購費率為
0.80%,假設申購當日A類基金份額基金份額凈值為1.0500元,則可得到的A類基金
份額申購份額為:
凈申購金額=50,000/(1+0.80%)=49,603.17元
申購費用=50,000-49,603.17=396.83元
申購份額=49,603.17/1.0500=47,241.11份
即:投資者投資5萬元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A類基金份額基
金份額凈值為1.0500元,則其可得到47,241.11份A類基金份額。
(2)基金份數的計算結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由此產
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2、基金贖回金額的計算
本基金的贖回采用“份額贖回”方式,贖回價格以T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
進行計算,本基金的贖回金額為贖回總額扣減贖回費用。
(1)當投資者贖回基金份額時,贖回金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贖回金額=贖回份額×T日基金份額凈值
贖回費用=贖回金額×贖回費率
凈贖回金額=贖回金額-贖回費用
(2)贖回金額計算結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由此產生
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二:假定兩筆贖回申請的贖回A類基金份額均為10,000份,但持有時間長短
不同,其中基金份額凈值為假設數,那么各筆贖回負擔的贖回費用和獲得的贖回金
額計算如下:
贖回1 贖回2
贖回份額(份,a) 10,000 10,000
T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元,b) 1.1000 1.1000
持有時間T 6天 40天
適用贖回費率(c) 1.5% 0
贖回金額(元,d=a×b) 11,000 11,000
贖回費用(e=c×d) 165.00 0
凈贖回金額(f=d-e) 10,835.00 11,000.00
C類基金份額與A類基金份額贖回計算方法相同。
3、基金份額凈值計算
T日基金份額凈值=T日基金資產凈值/T日發(fā)行在外的基金份額總數。
本基金分為A類和C類基金份額,各類基金份額單獨設置代碼,本基金A類基金
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將單獨計算和公告基金份額凈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人應當至少
每周在指定網站披露一次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
累計凈值。
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每個開放日的
次日,通過指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者營業(yè)網點披露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額
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累計凈值。基金份額凈值單位為元,計
算結果保留在小數點后4位,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
金財產享有或承擔。
基金管理人每個估值日對基金資產估值后,將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結
果發(fā)送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理人對外公布。月末、年
中和年末估值復核與基金會計賬目的核對同時進行。
遇特殊情況,經中國證監(jiān)會同意,可以適當延遲計算或公告。
八、申購與贖回的登記
1、基金投資人提出的申購和贖回申請,在基金管理人規(guī)定的時間之前可以撤
銷。
2、投資人T日申購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記機構在T+1日為投資人增加權益并辦
理登記手續(xù),投資人自T+2日起有權贖回該部分基金份額。
3、投資人T日贖回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記機構在T+1日為投資人扣除權益并辦
理相應的登記手續(xù)。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范圍內,對上述登記辦理時間進行調整,
并最遲于調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九、拒絕或暫停申購的情形
發(fā)生下列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拒絕或暫停接受投資人的申購申請: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或者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接
受投資人的申購申請。
2、發(fā)生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暫停基金資產估值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收投
資人的申購申請。
3、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或休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
金資產凈值。
4、接受某筆或某些申購申請可能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
利影響時。
5、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資運作與風險控制的需要認為應當拒絕大額申購或暫停
申購時。
6、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
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確認后,
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接受投資人的申購申請。
7、基金管理人使用固有資金、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及基金經理等人員出資認購
的基金份額超過基金總份額50%的情形除外,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申購申
請有可能導致單一投資者的持有基金份額占本基金總份額的比例達到或者超過
50%,或者通過一致行動人等方式變相使單一投資者持有本基金份額占本基金總份
額的比例達到或超過50%的情形時。
8、當日某筆申購申請使單個投資人累計持有的基金份額超出基金管理人公告
的限額時。
9、基金資產規(guī)模過大,使基金管理人無法找到合適的投資品種,或其他可能
對基金業(yè)績產生負面影響,從而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銷售機構或登記機構的技術故障等異常情況導
致基金銷售系統(tǒng)或基金注冊登記系統(tǒng)或基金會計系統(tǒng)無法正常運行。
11、當日某筆申購申請超過基金管理人設定的單筆申購的最高金額、單個投資
人單日申購金額上限、本基金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本基金總規(guī)模上限的。
12、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fā)生上述第1、2、3、5、6、9、10、12項暫停申購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決定
暫停投資者的申購申請時,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暫停申
購公告。如果投資人的申購申請被全部或部分拒絕,被拒絕部分的申購款項將退還
給投資人。在暫停申購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申購業(yè)務的辦理。
十、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
發(fā)生下列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
項: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贖回款項。
2、發(fā)生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暫?;鹳Y產估值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
資人的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3、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或休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
金資產凈值。
4、連續(xù)兩個或兩個以上開放日發(fā)生巨額贖回。
5、若繼續(xù)接受贖回申請將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可暫停接受投資
人的贖回申請。
6、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
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確認后,
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接受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fā)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決定暫停接受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贖回申請或延
緩支付贖回款項時,基金管理人應在當日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已確認的贖回申請,
基金管理人應足額支付;如暫時不能足額支付,應將可支付部分按單個賬戶申請量
占申請總量的比例分配給贖回申請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現上述第4項
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關條款處理。基金份額持有人在申請贖回時可事先選擇
將當日可能未獲受理部分予以撤銷。在暫停贖回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
恢復贖回業(yè)務的辦理并公告。
十一、巨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1、巨額贖回的認定
若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內的基金份額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上基金轉
換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額總數后
的余額)超過前一開放日的基金總份額的10%,即認為是發(fā)生了巨額贖回。
2、巨額贖回的處理方式
當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決定全
額贖回或部分延期贖回。
(1)全額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支付投資人的全部贖回申請時,按
正常贖回程序執(zhí)行。
(2)部分延期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認為
因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而進行的財產變現可能會對基金資產凈值造成較大波動
時,基金管理人在當日接受贖回比例不低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的前提
下,可對其余贖回申請延期辦理。若進行上述延期辦理,對于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
當日贖回申請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10%以上的部分,將自動進行延期辦理。
對于其余當日非自動延期辦理的贖回申請,應當按單個賬戶非自動延期辦理的贖回
申請量占非自動延期辦理的贖回申請總量的比例,確定當日受理的贖回份額;對于
未能贖回部分,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可以選擇延期贖回或取消贖回。選擇延期
贖回的,將自動轉入下一個開放日繼續(xù)贖回,直到全部贖回為止;選擇取消贖回
的,當日未獲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撤銷。延期的贖回申請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
請一并處理,無優(yōu)先權并以下一開放日的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
以此類推,直到全部贖回為止。如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未作明確選擇,投資人
未能贖回部分作自動延期贖回處理。部分延期贖回不受單筆贖回最低份額的限制。
(3)暫停贖回:連續(xù)2日以上(含本數)發(fā)生巨額贖回,如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
要,可暫停接受基金的贖回申請;已經接受的贖回申請可以延緩支付贖回款項,但
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并應當在指定媒介上進行公告。
3、巨額贖回的公告
當發(fā)生上述延期贖回并延期辦理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過郵寄、傳真或者招募
說明書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在3個交易日內通知基金份額持有人,說明有關處理方法,
并在2日內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二、暫停申購或贖回的公告和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
1、發(fā)生上述暫停申購或贖回情況的,基金管理人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在指定媒介
上刊登暫停公告。
2、如發(fā)生暫停的時間為1日,基金管理人應于重新開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個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
凈值。
3、若暫停時間超過1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自
行確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暫停公告的次數,并應于重新開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個估值日的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
份額凈值。
十三、基金轉換
本基金自2019年10月11日起在相關銷售機構開始辦理日常轉換業(yè)務。
十四、基金份額的轉讓
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且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額持有人通過
中國證監(jiān)會認可的交易場所或者交易方式進行份額轉讓的申請,并由登記機構辦理
基金份額的過戶登記?;鸸芾砣藬M受理基金份額轉讓業(yè)務的,將提前公告,基金
份額持有人應根據基金管理人公告的業(yè)務規(guī)則辦理基金份額轉讓業(yè)務。
十五、基金的非交易過戶
基金的非交易過戶是指基金登記機構受理繼承、捐贈和司法強制執(zhí)行等情形而
產生的非交易過戶以及登記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其它非交易過戶。無論在上
述何種情況下,接受劃轉的主體必須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投資人。
繼承是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由其合法的繼承人繼承;捐
贈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額捐贈給福利性質的基金會或社會團
體;司法強制執(zhí)行是指司法機構依據生效司法文書將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
額強制劃轉給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情形。辦理非交易過戶必須提供基金
登記機構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對于符合條件的非交易過戶申請按基金登記機構的
規(guī)定辦理,并按基金登記機構規(guī)定的標準收費。
十六、基金的轉托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辦理已持有基金份額在不同銷售機構之間的轉托管,基金銷
售機構可以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收取轉托管費。
十七、定期定額投資計劃
本基金自2021年3月31日起在相關銷售機構開始辦理定期定額投資業(yè)務。
十八、基金的凍結和解凍
基金登記機構只受理國家有權機關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額的凍結與解凍,以及登
記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其他情況下的凍結與解凍?;鹳~戶或基金份額被凍
結的,被凍結部分產生的權益一并凍結,被凍結部分份額仍然參與收益分配與支
付。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十九、實施側袋機制期間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本基金的申購和贖回安排詳見本招募說明書“側袋機
制”部分的規(guī)定或相關公告。
二十、如相關法律法規(guī)允許基金管理人辦理其他基金業(yè)務,基金管理人將制定
和實施相應的業(yè)務規(guī)則。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資
一、投資目標
本基金主要投資于債券資產,在有效控制投資組合風險的前提下,力爭為基金
份額持有人獲取超越業(yè)績比較基準的投資回報。
二、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債、金融債、央行票
據、企業(yè)債、公司債、中期票據、地方政府債、次級債、中小企業(yè)私募債、可分離
交易可轉債的純債部分、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券、政府支
持債券、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協(xié)議存款、通知存
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銀行存款、同業(yè)存單、貨幣市場工具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
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規(guī)定。
本基金不投資于股票、權證等權益類資產,也不投資于可轉換債券(可分離交
易可轉債的純債部分除外)、可交換債券。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
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投資債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每個
交易日日終,保持現金(不含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以備支付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贖
回款項。
三、投資策略
本基金通過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補充的方法,
確定資產在非信用類固定收益類證券和信用類固定收益類證券之間的配置比例。充
分發(fā)揮基金管理人長期積累的信用研究成果,深入挖掘價值被低估的標的券種,以
獲取最大化的信用溢價。本基金采用的投資策略包括:期限結構策略、信用策略、
互換策略、息差策略等。在謹慎投資的前提下,力爭獲取高于業(yè)績比較基準的投資
收益。
在以上戰(zhàn)略性資產配置的基礎上,本基金通過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定
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補充的方法,進行前瞻性的決策。一方面,本基金將分析眾多
的宏觀經濟變量(包括GDP增長率、CPI走勢、M2的絕對水平和增長率、利率水平與
走勢等),并關注國家財政、稅收、貨幣、匯率政策和其它證券市場政策等。另一
方面,本基金將對債券市場整體收益率曲線變化進行深入細致分析,從而對市場走
勢和波動特征進行判斷。在此基礎上,確定資產在非信用類固定收益類證券(現
金、國家債券、中央銀行票據等)和信用類固定收益類證券之間的配置比例。
靈活應用各種期限結構策略、信用策略、互換策略、息差策略,在合理管理并
控制組合風險的前提下,最大化組合收益。
1、期限結構策略。通過預測收益率曲線的形狀和變化趨勢,對各類型債券進
行久期配置;當收益率曲線走勢難以判斷時,參考基準指數的樣本券久期構建組合
久期,確保組合收益超過基準收益。具體來看,又分為跟蹤收益率曲線的騎乘策略
和基于收益率曲線變化的子彈策略、杠鈴策略及梯式策略。
(1)騎乘策略是當收益率曲線比較陡峭時,也即相鄰期限利差較大時,買入
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線陡峭處的債券,通過債券的收益率隨著時間的下滑,進而獲得
資本利得收益。
(2)子彈策略是使投資組合中債券久期集中于收益率曲線的一點,適用于收
益率曲線較陡時且預期未來趨于平坦化;杠鈴策略是使投資組合中債券的久期集中
在收益率曲線的兩端,適用于收益率曲線兩頭下降較中間下降更多的蝶式變動;梯
式策略是使投資組合中的債券久期均勻分布于收益率曲線,適用于收益率曲線水平
移動。
2、信用策略。信用債收益率等于基準收益率加信用利差,信用利差收益主要
受兩個方面的影響,一是該信用債對應信用水平的市場平均信用利差曲線走勢;二
是該信用債本身的信用資質變化。基于這兩方面的因素,我們分別采用以下的分析
策略:
(1)基于信用利差曲線變化策略:一是分析經濟周期和相關市場變化對信用
利差曲線的影響,二是分析信用債市場容量、結構、流動性等變化趨勢對信用利差
曲線的影響,最后綜合各種因素,分析信用利差曲線整體及分行業(yè)走勢,確定信用
債券總的及分行業(yè)投資比例。
(2)基于信用債信用資質變化策略:發(fā)行人信用資質發(fā)生變化后,我們將采
用變化后債券信用級別所對應的信用利差曲線對公司債、企業(yè)債定價。影響信用債
信用風險的因素分為行業(yè)風險、公司風險、現金流風險、資產負債風險和其他風險
等五個方面。我們主要依靠內部評級分析信用債的相對信用資質水平、違約風險及
理論信用利差。
3、互換策略。不同券種在利息、違約風險、久期、流動性、稅收和衍生條款
等方面存在差別,投資管理人可以同時買入和賣出具有相近特性的兩個或兩個以上
券種,賺取收益級差。互換策略分為兩種:
(1)替代互換。判斷未來利差曲線走勢,比較期限相近的債券的利差水平,
選擇利差較高的品種,進行價值置換。由于利差水平受流動性和信用水平的影響,
因此該策略也可擴展到新老券置換、流動性和信用的置換,即在相同收益率下買入
近期發(fā)行的債券,或是流動性更好的債券,或在相同外部信用級別和收益率下,買
入內部信用評級更高的債券。
(2)市場間利差互換。一般在公司信用債和國家信用債之間進行。如果預期
信用利差擴大,則用國家信用債替換公司信用債;如果預期信用利差縮小,則用公
司信用債替換國家信用債。
4、息差策略。通過正回購,融資買入收益率高于回購成本的債券,從而獲得
杠桿放大收益。
5、個券挖掘策略。本部分策略強調公司價值挖掘的重要性,在行業(yè)周期特
征、公司基本面風險特征基礎上制定絕對收益率目標策略,甄別具有估值優(yōu)勢、基
本面改善的公司,采取高度分散策略,重點布局優(yōu)勢債券,爭取提高組合超額收益
空間。
6、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通過對資產支持證券基礎資產及結構設計的研究,結合多種定價模
型,根據基金資產組合情況適度進行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
7、中小企業(yè)私募債券投資策略
針對中小企業(yè)私募債券,本基金以持有到期,獲得本金和票息收入為主要投資
策略,同時,密切關注債券的信用風險變化,力爭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獲得較高
收益。本基金投資中小企業(yè)私募債券,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審慎原則,制定嚴格的投
資決策流程、風險控制制度和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并經董事會批準,
以防范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等各種風險。
8、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通過對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券發(fā)行人基本面的深入調研分析,結合發(fā)行
人資產負債狀況、盈利能力、現金流、經營穩(wěn)定性以及債券流動性、信用利差、信
用評級、違約風險等綜合評估結果,選取具有價格優(yōu)勢和套利機會的優(yōu)質信用債券
進行投資。
四、投資限制
1、組合限制
基金的投資組合應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資于債券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應該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不
含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不超過該證券
的10%;
(5)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
金資產凈值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
資產支持證券(指同一信用級別)規(guī)模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
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guī)模的10%;
(9)本基金應投資于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證券?;?
持有資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報告
發(fā)布之日起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0)本基金投資于單只中小企業(yè)私募債的比例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凈值的
10%;
(11)本基金投資中小企業(yè)私募債的合計市值比例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10%;
(12)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基金
資產凈值的40%;在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中的債券回購最長期限為1年,債券回購到
期后不得展期;
(13)本基金總資產不得超過基金凈資產的140%;
(14)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該基金資產凈值
的15%。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規(guī)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
資產的投資;
(15)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
開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保持
一致;
(16)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如果法律法規(guī)對本基金合同約定投資組合比例限制進行變更的,以變更后的規(guī)
定為準。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在履行適當程序
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但須提前公告,不需要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審議。
除上述第(2)、(9)、(14)、(15)項外,因證券市場波動、證券發(fā)行人合并、
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投資比例
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特
殊情形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
金合同的有關約定,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基金合
同的約定?;鹜泄苋藢鸬耐顿Y的監(jiān)督與檢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
2、禁止行為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財產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guī)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
制人或者與其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
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基金份額
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的原則,防范利益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照
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zhí)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規(guī)
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并經過三分之二以上的獨
立董事通過。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應至少每半年對關聯交易事項進行審查。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變更或取消上述禁止性規(guī)定,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以變更后的規(guī)定為準。
五、業(yè)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的業(yè)績比較基準為:中國債券綜合全價指數收益率。
中國債券綜合全價指數是由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編制,樣本債券涵
蓋的范圍更加全面,具有廣泛的市場代表性,涵蓋主要交易市場(銀行間市場、交
易所市場等)、不同發(fā)行主體(政府、企業(yè)等)和期限(長期、中期、短期等),能
夠很好地反映中國債券市場總體價格水平和變動趨勢。中債綜合指數各項指標值的
時間序列更加完整,有利于更加深入地研究和分析市場。在綜合考慮了指數的權威
性和代表性、指數的編制方法和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和投資理念,本基金選擇市場認
同度較高的中國債券綜合全價指數收益率作為業(yè)績比較基準。
若未來市場發(fā)生變化導致此業(yè)績比較基準不再適用或有更加適合的業(yè)績比較基
準,基金管理人有權根據市場發(fā)展狀況及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和投資策略,調整本基
金的業(yè)績比較基準。業(yè)績比較基準的變更須經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
后,本基金可以在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后變更業(yè)績比較基準并在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
列示,而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六、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屬于證券投資基金中中低風險的基金品種,其風險收益
預期高于貨幣市場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關權利的處理原則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代表基金獨立行使相關權利,保護基金份額
持有人的利益;
2、有利于基金財產的安全與增值;
3、不通過關聯交易為自身、雇員、授權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關系的第三人
牟取任何不當利益。
八、側袋機制的實施和投資運作安排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基金份
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務所
意見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審議。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本部分約定的投資組合比例、投資策略、組合限制、業(yè)績
比較基準、風險收益特征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
側袋賬戶的實施條件、實施程序、運作安排、投資安排、特定資產的處置變現
和支付等對投資者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詳見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分的規(guī)
定。
九、投資決策依據和決策程序
1、投資決策依據
(1)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投資將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
基金的有關規(guī)定。
(2)宏觀經濟和證券發(fā)行人的基本面數據。
(3)投資對象的預期收益和預期風險的匹配關系。
2、投資決策程序
(1)通過內部獨立研究,并借鑒其他研究機構的研究成果,形成宏觀、政
策、投資策略、行業(yè)和證券發(fā)行人等分析報告,為投資決策委員會和基金經理提供
決策依據。
(2)投資決策委員會定期和不定期召開會議,根據本基金投資目標和對市場
的判斷決定本計劃的總體投資策略,審核并批準基金經理提出的資產配置方案或重
大投資決定。
(3)在既定的投資目標與原則下,由基金經理選擇符合投資策略的品種進行
投資。
(4)基金經理下達交易指令到交易室進行交易。
(5)動態(tài)的組合管理:基金經理將跟蹤證券市場和證券發(fā)行人的發(fā)展變化,
結合本基金的現金流量情況,以及組合風險和流動性的評估結果,對投資組合進行
動態(tài)的調整,使之不斷得到優(yōu)化。
(6)固定收益團隊根據市場變化對本基金投資組合進行風險評估與監(jiān)控,并
授權指定專員進行日常跟蹤,出具風險分析報告。同時,風險管理部對本基金投資
過程進行日常監(jiān)督。
十、基金投資組合報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及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基金托管人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據本基金合同規(guī)定,于2024年10月22日復
核了本報告中的財務指標、凈值表現和投資組合報告等內容,保證復核內容不存在
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組合報告所載數據截至日為2024年09月30日。
1、報告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序號 項目 金額(元) 占基金總資產的比例(%)
1 權益投資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資 - -
3 固定收益投資 8,353,394,950.74 99.94
其中:債券 8,353,394,950.74 99.94
資產支持證券 - -
4 貴金屬投資 - -
5 金融衍生品投資 - -
6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其中:買斷式回購的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7 銀行存款和結算備付金合計 1,133,187.56 0.01
8 其他資產 3,802,815.71 0.05
9 合計 8,358,330,954.01 100.00
2、報告期末按行業(yè)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2.1報告期末按行業(yè)分類的境內股票投資組合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2報告期末按行業(yè)分類的港股通投資股票投資組合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資股票。
3、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資明細
3.1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報告期末按債券品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序號 債券品種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1 國家債券 2,722,471,173.86 38.30
2 央行票據 - -
3 金融債券 4,398,338,416.51 61.87
其中:政策性金融債 2,382,496,716.59 33.51
4 企業(yè)債券 - -
5 企業(yè)短期融資券 - -
6 中期票據 - -
7 可轉債(可交換債) - -
8 同業(yè)存單 1,232,585,360.37 17.34
9 其他 - -
10 合計 8,353,394,950.74 117.50
5、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債券投資明細
序號 債券代碼 債券名稱 數量(張)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1 240215 24國開15 9,300,000 935,470,183.56 13.16
2 240011 24附息國債11 7,400,000 753,436,429.35 10.60
3 240210 24國開10 6,500,000 661,978,698.63 9.31
4 2400002 24特別國債02 5,500,000 567,340,692.93 7.98
5 240205 24國開05 3,500,000 367,635,122.95 5.17
6、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資產支持證券
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資產支持證券。
7、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貴金屬投資明
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貴金屬。
8、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權證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權證。
9、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指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內未投資股指期貨。
10、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內未投資國債期貨。
11、投資組合報告附注
11.1基金投資前十名證券的發(fā)行主體本期被監(jiān)管部門立案調查或在報告編制
日前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說明
本報告期內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fā)行主體沒有被監(jiān)管部門立案調查或在報
告編制日前一年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情形。
11.2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備選股票庫
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資于超出基金合同規(guī)定備選股票庫之外的
股票。
11.3其他資產構成
序號 名稱 金額(元)
1 存出保證金 -
2 應收證券清算款 -
3 應收股利 -
4 應收利息 -
5 應收申購款 3,802,815.71
6 其他應收款 -
7 其他 -
8 合計 3,802,815.71
11.4報告期末持有的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
11.5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1.6投資組合報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項之和與合計項之間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部分基金的業(yè)績
基金業(yè)績截止日為2024年09月30日,并經基金托管人復核。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守職守、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
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鸬倪^往業(yè)績并不代表其未來表
現。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永贏盛益?zhèn)疉凈值增長率與同期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比較
階段 凈值增長率① 凈值增長率標準差②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③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標準差④ ①-③ ②-④
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12月31日 0.85% 0.03% 2.21% 0.05% -1.36% -0.02%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4.19% 0.05% 1.31% 0.05% 2.88% 0.00%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19% 0.10% -0.06% 0.09% 3.25% 0.01%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4.58% 0.04% 2.10% 0.05% 2.48% -0.01%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03% 0.06% 0.51% 0.06% 2.52% 0.00%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49% 0.05% 2.06% 0.04% 1.43% 0.01%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4.68% 0.11% 2.69% 0.08% 1.99% 0.03%
永贏盛益?zhèn)疌凈值增長率與同期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比較
階段 凈值增長率① 凈值增長率標準差②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③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標準差④ ①-③ ②-④
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12月31日 0.79% 0.03% 2.21% 0.05% -1.42% -0.02%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98% 0.05% 1.31% 0.05% 2.67% 0.00%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99% 0.10% -0.06% 0.09% 3.05% 0.01%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4.39% 0.04% 2.10% 0.05% 2.29% -0.01%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83% 0.06% 0.51% 0.06% 2.32% 0.00%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25% 0.05% 2.06% 0.04% 1.19% 0.01%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4.42% 0.11% 2.69% 0.08% 1.73% 0.03%
注:2018年9月14日為基金合同生效日。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財產
一、基金資產總值
基金資產總值是指購買的各類證券、票據價值、銀行存款本息和基金應收的申
購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資所形成的價值總和。
二、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三、基金財產的賬戶
基金托管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為本基金開立銀行賬戶、證券賬戶
以及投資所需的其他專用賬戶。開立的基金專用賬戶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基金銷售機構和基金登記機構自有的財產賬戶以及其他基金財產賬戶相獨立。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和處分
本基金財產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銷售機構的財產,并由基金
托管人保管?;鸸芾砣?、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記機構和基金銷售機構以其自有的
財產承擔其自身的法律責任,其債權人不得對本基金財產行使請求凍結、扣押或其
他權利。除依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處分外,基金財產不得被處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
進行清算的,基金財產不屬于其清算財產?;鸸芾砣斯芾磉\作基金財產所產生的
債權,不得與其固有資產產生的債務相互抵銷;基金管理人管理運作不同基金的基
金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不得相互抵銷。非因基金財產本身承擔的債務,不得對基
金財產強制執(zhí)行。
第十二部分基金資產的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為本基金相關的證券交易場所的交易日以及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需要對外披露基金凈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債券、銀行存款本息、應收款項、資產支持證券、其它投資等資
產及負債。
三、估值方法
1、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權益類證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包括股票、權證等),以其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
掛牌的市價(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
大變化或證券發(fā)行機構未發(fā)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價
(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了重大變化或證券發(fā)行機構發(fā)生影
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
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2、處于未上市期間的權益類證券應區(qū)分如下情況處理
(1)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fā)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
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該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
(2)首次公開發(fā)行未上市的股票和權證,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
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開發(fā)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
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開發(fā)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按監(jiān)管機構
或行業(yè)協(xié)會有關規(guī)定確定公允價值。
3、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種的估值
(1)對在交易所市場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固定收益品種(另有規(guī)定的除
外),選取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凈價進行估值;
(2)對在交易所市場上市交易的可轉換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減去可轉換債
券收盤價中所含債券應收利息后得到的凈價進行估值;
(3)對在交易所市場掛牌轉讓的資產支持證券和私募債券,采用估值技術確
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4)對在交易所市場發(fā)行未上市或未掛牌轉讓的債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其
公允價值。
4、對全國銀行間市場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種,選取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
品種當日的估值凈價估值。銀行間市場發(fā)行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機構未提供估值
價格的債券,按成本估值。
5、對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
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6、中小企業(yè)私募債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
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7、同一債券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債券所處的市場分別估
值。
8、當發(fā)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
?;鸸乐档墓叫?。具體處理原則與操作規(guī)范遵循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
自律規(guī)則的規(guī)定。
9、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
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方法估值。
10、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有強制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如有新增事項,按
國家最新規(guī)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序
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對
方,共同查明原因,雙方協(xié)商解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承
擔。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
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按照基金管
理人對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
1、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是按照每個工作日閉市后,該類基金資產凈
值除以當日該類基金份額的余額數量計算,精確到0.0001元,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
五入。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每個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并
按規(guī)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應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或
本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暫停估值時除外。基金管理人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后,將
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結果發(fā)送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
基金管理人對外公布。
五、估值錯誤的處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將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鹳Y產估值的
準確性、及時性。當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4位以內(含第4位)發(fā)生估值錯誤時,視
為基金份額凈值錯誤。
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應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1、估值錯誤類型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記機構、或銷售
機構、或投資人自身的過錯造成估值錯誤,導致其他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過錯的責
任人應當對由于該估值錯誤遭受損失當事人(“受損方”)的直接損失按下述“估值
錯誤處理原則”給予賠償,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估值錯誤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于:資料申報差錯、數據傳輸差錯、數據
計算差錯、系統(tǒng)故障差錯、下達指令差錯等。
2、估值錯誤處理原則
(1)估值錯誤已發(fā)生,但尚未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時,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及時
協(xié)調各方,及時進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錯誤發(fā)生的費用由估值錯誤責任方承擔;由
于估值錯誤責任方未及時更正已產生的估值錯誤,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估值錯
誤責任方對直接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若估值錯誤責任方已經積極協(xié)調,并且有協(xié)助
義務的當事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更正而未更正,則其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估值
錯誤責任方應對更正的情況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確保估值錯誤已得到更正。
(2)估值錯誤的責任方對有關當事人的直接損失負責,不對間接損失負責,
并且僅對估值錯誤的有關直接當事人負責,不對第三方負責。
(3)因估值錯誤而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負有及時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但
估值錯誤責任方仍應對估值錯誤負責。如果由于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不返還或不
全部返還不當得利造成其他當事人的利益損失(“受損方”),則估值錯誤責任方
應賠償受損方的損失,并在其支付的賠償金額的范圍內對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享
有要求交付不當得利的權利;如果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已經將此部分不當得利返
還給受損方,則受損方應當將其已經獲得的賠償額加上已經獲得的不當得利返還的
總和超過其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支付給估值錯誤責任方。
(4)估值錯誤調整采用盡量恢復至假設未發(fā)生估值錯誤的正確情形的方式。
(5)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原則處理估值錯誤。
3、估值錯誤處理程序
估值錯誤被發(fā)現后,有關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錯誤發(fā)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并根據估值錯誤發(fā)生的
原因確定估值錯誤的責任方;
(2)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xié)商的方法對因估值錯誤造成的損失進
行評估;
(3)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xié)商的方法由估值錯誤的責任方進行更
正和賠償損失;
(4)根據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記機構交易數據的,由基金
登記機構進行更正,并就估值錯誤的更正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
4、基金份額凈值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通報基
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2)當計價錯誤偏差達到或超過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25%時,基金管理人應
當通報基金托管人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當計價錯誤偏差達到或超過該類基金份額
凈值的0.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公告,并同時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3)因基金份額凈值計算錯誤,給基金或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失的,應由
基金管理人先行賠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錯情形,有權向其他當事人追償。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術系統(tǒng)設置而產生的凈值計算尾
差,以基金管理人計算結果為準。
(5)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處理。
5、特殊情況的處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約定的估值方法第9項進行估值時,
所造成的誤差不作為基金資產估值錯誤處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證券交易所及登記結算公司發(fā)送的數據錯誤
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
未能發(fā)現錯誤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資產估值錯誤,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賠
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減輕或消除由此造成
的影響。
六、暫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市場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yè)時;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時;
3、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確
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鸸乐?;
4、中國證監(jiān)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它情形。
七、基金凈值的確認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由基金管理
人負責計算,基金托管人負責進行復核?;鸸芾砣藨诿總€開放日交易結束后計
算當日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并發(fā)送給基金托管人?;?
托管人對凈值計算結果復核確認后發(fā)送給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規(guī)定予以公
布。
八、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資產估值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應根據本部分的約定對主袋賬戶資產進行估值并披露
主袋賬戶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暫停披露側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
息。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與分配
一、基金利潤的構成
基金利潤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關
費用后的余額,基金已實現收益指基金利潤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后的余額。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潤
基金可供分配利潤指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基金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已實
現收益的孰低數。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
次,每份基金份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該次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可
供分配利潤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
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
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
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在費用收取上不同,其對應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
同。同一類別的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在遵守法律法規(guī)且在對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登記機構可對基金收益分配的有關業(yè)務規(guī)則進行調整,并及時公告,
且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應載明截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可供分配利潤、基金收益分
配對象、分配時間、分配數額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內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確定、公告與實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復核,依照《信息披
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紅利發(fā)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的時間不
得超過15個工作日。
在收益分配方案公布后,基金管理人依據具體方案的規(guī)定就支付的現金紅利向
基金托管人發(fā)送劃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時進行分紅資金的
劃付。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發(fā)生的費用
基金收益分配時所發(fā)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xù)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當投資
者的現金紅利小于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xù)費用時,基金登記機
構可將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同一類別的基金份額。紅利再投資的計
算方法,依照《業(yè)務規(guī)則》執(zhí)行。
七、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側袋賬戶不進行收益分配,詳見本招募說明書“側袋
機制”部分的規(guī)定。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費用與稅收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基金的銷售服務費;
4、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審計費、律師費和訴訟費、仲裁
費等法律費用;
6、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7、基金的證券交易費用;
8、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
9、基金的開戶費用、賬戶維護費用;
10、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30%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方
法如下:
H=E×0.30%÷當年實際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
前5個工作日內向基金托管人發(fā)送基金管理費劃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后從基金
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順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本基金的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10%的年費率計提。托管費的計算
方法如下:
H=E×0.10%÷當年實際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
前5個工作日內向基金托管人發(fā)送基金托管費劃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后從基金
財產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3、基金的銷售服務費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年費率為
0.20%,銷售服務費按前一日C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凈值的0.20%年費率計提。計
算方法如下:
H=E×0.20%÷當年實際天數
H為C類基金份額每日應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E為C類基金份額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銷售服務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
次月前5個工作日內向基金托管人發(fā)送基金銷售服務費劃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
后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劃付給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根據相關協(xié)議支付給銷售
機構。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4-10項費用”,根據有關法規(guī)及相應協(xié)議規(guī)
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由基金托管人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
金財產的損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fā)生的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
4、其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
目。
四、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費用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與側袋賬戶有關的費用可以從側袋賬戶中列支,但應
待側袋賬戶資產變現后方可列支,有關費用可酌情收取或減免,但不得收取管理
費,其他費用詳見本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分的規(guī)定或相關公告。
五、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guī)執(zhí)
行。
六、費用調整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調整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
費、基金銷售服務費等相關費率,并履行相應的法律程序。調低基金銷售服務費
率,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基金管理人必須于新的費率實施日前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一、基金會計政策
1、基金管理人為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
2、基金的會計年度為公歷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基金首次募集的會計年
度按如下原則: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2個月,可以并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3、基金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以人民幣元為記賬單位;
4、會計制度執(zhí)行國家有關會計制度;
5、本基金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會計賬目、憑證并進行日常的會
計核算,按照有關規(guī)定編制基金會計報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與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會計核算、報表編制等進行核對并
以書面方式確認。
二、基金的年度審計
1、基金管理人聘請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獨立的具有證券、期貨相
關業(yè)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對本基金的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
2、會計師事務所更換經辦注冊會計師,應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充足理由更換會計師事務所,須通報基金托管人。更換
會計師事務所需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應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信息披露辦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相關法律法規(guī)關于信息披露的規(guī)定發(fā)生變化時,本基金從
其最新規(guī)定。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
組織。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以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為根本出發(fā)點,按照法律法
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
性、及時性、簡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時間內,將應予披露的基金信息
通過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全國性報刊(以下簡稱“指定報刊”)及指定互聯網網站
(以下簡稱“指定網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證基金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約定
的時間和方式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信息資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為:
1、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對證券投資業(yè)績進行預測;
3、違規(guī)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4、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
5、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字;
6、中國證監(jiān)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四、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應采用中文文本。同時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
披露義務人應保證不同文本的內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間發(fā)生歧義的,以中文文本為
準。
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數字;除特別說明外,貨幣單位為人民幣
元。
五、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xié)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各項權利、義務關系,明確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召開的規(guī)則及具體程序,說明基金產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資者重大利益
的事項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說明書應當最大限度地披露影響基金投資者決策的全部事項,說
明基金認購、申購和贖回安排、基金投資、基金產品特性、風險揭示、信息披露及
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等內容?;鸷贤Ш?,基金招募說明書的信息發(fā)生重大變
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并登載在指定網站
上;基金招募說明書其他信息發(fā)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鸾K
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
3、基金托管協(xié)議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財產保管及基金運作
監(jiān)督等活動中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文件。
4、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資者提供簡明
的基金概要信息?!痘鸷贤飞Ш螅甬a品資料概要的信息發(fā)生重大變更
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并登載在指定網站
及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yè)網點;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其他信息發(fā)生變更的,基金管
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終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
要。
基金募集申請經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額發(fā)售的3日前,將
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摘要登載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
將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xié)議登載在網站上。
(二)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就基金份額發(fā)售的具體事宜編制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并在披露
招募說明書的當日登載于指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載基金合同
生效公告。
(四)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凈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人應當至少
每周在指定網站披露一次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
累計凈值。
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每個開放日的
次日,通過指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者營業(yè)網點披露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額
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網站披露半年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累計凈
值。
遇特殊情況,經中國證監(jiān)會同意,可以適當延遲計算或公告。
(五)各類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載明各類基金份額
申購、贖回價格的計算方式及有關申購、贖回費率,并保證投資者能夠在基金銷售
機構網站或營業(yè)網點查閱或者復制前述信息資料。
(六)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中期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年度報告,將年度
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并將年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鹉甓葓?
告中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經過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yè)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中期報告,將中
期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并將中期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季度報告,將
季度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并將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中期報告
或者年度報告。
如報告期內出現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達到或超過基金總份額20%的情形,
為保障其他投資者的權益,基金管理人至少應當在基金定期報告“影響投資者決
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項下披露該投資者的類別、報告期末持有份額及占比、報告期
內持有份額變化情況及產品的特有風險,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中披露基金組合資產情況及其流動
性風險分析等。
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七)臨時報告
本基金發(fā)生重大事件,有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2日內編制臨時報告書,并
登載在指定報刊和指定網站上。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生
重大影響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及決定的事項;
2、基金合同終止、基金清算;
3、轉換基金運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登記機構,基金改聘會計師事務
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份額登記、核算、估值等事
項,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復核等事項;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稱、住所發(fā)生變更;
7、基金管理人變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權的股東、基金管理人的實際控制人
變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長或提前結束募集;
9、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和基金托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負
責人發(fā)生變動;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12個月內變更超過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的主要業(yè)務人員在最近12個月內變動超過百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財產、基金管理業(yè)務、基金托管業(yè)務的訴訟或仲裁;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因基金管理業(yè)務相關行為受到重
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基金托管人或其專門基金托管部門負責人因基金托管業(yè)務
相關行為受到重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
13、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
際控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
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事項,但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項;
15、管理費、托管費、銷售服務費、申購費、贖回費等費用計提標準、計提方
式和費率發(fā)生變更;
16、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計價錯誤達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百分之零點五;
17、本基金開始辦理申購、贖回;
18、本基金發(fā)生巨額贖回并延期辦理;
19、本基金連續(xù)發(fā)生巨額贖回并暫停接受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20、本基金暫停接受申購、贖回申請或重新接受申購、贖回申請;
21、基金推出新業(yè)務或服務;
22、增加或調整本基金份額類別設置;
23、本基金發(fā)生涉及基金申購、贖回事項調整或潛在影響投資者贖回等重大事
項時;
24、基金管理人采用擺動定價機制進行估值;
25、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認為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
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或中國證監(jiān)會或本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續(xù)期限內,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現的或者在市場上流傳的消息可能
對基金份額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或者引起較大波動,以及可能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
權益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知悉后應當立即對該消息進行公開澄清,并將有關情
況立即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九)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應當依法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予以公告。
(十)基金投資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券相關信息
1、本基金投資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券后2個交易日內,基金管理人應在中國證
監(jiān)會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資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券的名稱、數量、期限、收益率等信
息;
2、本基金管理人將在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等定期報告和招募
說明書(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券的投資情況。
(十一)基金投資中小企業(yè)私募債券相關信息
1、本基金投資中小企業(yè)私募債券后2個交易日內,基金管理人應在中國證監(jiān)會
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資中小企業(yè)私募債券的名稱、數量、期限、收益率等信息;
2、本基金將在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等定期報告和招募說明書(更
新)等文件中披露中小企業(yè)私募債券的投資情況。
(十二)投資資產支持證券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年度報告及中期報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資產支持證券總額、
資產支持證券市值占基金凈資產的比例和報告期內所有的資產支持證券明細。
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季度報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資產支持證券總額、資產支持證
券市值占基金凈資產的比例和報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凈資產比例大小排序的前10名
資產支持證券明細。
(十三)清算報告
基金合同終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依法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對基金財產進行
清算并作出清算報告?;鹭敭a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并將
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十四)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
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進行信息披露,詳見本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分的規(guī)定。
(十五)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務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專門部門及高
級管理人員負責管理信息披露事務。
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基金信息,應當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基金信息披
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
基金管理人編制的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各類基金份額的
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基金定期報告、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基金清算報告等公開披露的相關基金信息進行復核、審查,并向基金管理人進行書
面或電子確認。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在指定報刊中選擇一家報刊披露本基金信息。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向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報送擬披露的基金信
息,并保證相關報送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還可以根據需要在
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
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內容應當一致。
為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的專業(yè)
機構,應當制作工作底稿,并將相關檔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終止后10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規(guī)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著眼于為投資者
決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證公平對待投資者、不誤導投資者、不影響基金正
常投資操作的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務的質量。具體要求應當符合中國證監(jiān)
會及自律規(guī)則的相關規(guī)定。前述自主披露如產生信息披露費用,該費用不得從基金
財產中列支。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與查閱
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發(fā)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
規(guī)定將信息置備于各自住所,供社會公眾查閱、復制。
八、暫?;蜓舆t信息披露的情形
當出現下述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暫?;蜓舆t披露基金信息: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所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yè)時;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
產價值時;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中國證監(jiān)會或基金合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九、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項以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本章節(jié)約定的內容為準。
第十七部分側袋機制
一、側袋機制的實施條件、實施程序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基金份
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務所
意見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鸸芾砣藨斣趩⒂脗却鼨C制當日報中國證監(jiān)會及公司所在地中國證
監(jiān)會派出機構備案。
啟用側袋機制當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服務機構應以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原有賬
戶份額為基礎,確認相應側袋賬戶持有人名冊和份額。
二、側袋機制實施期間的基金運作安排
(一)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1、側袋賬戶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不辦理側袋賬戶的申購、贖回和轉換?;鸱?
額持有人申請申購、贖回或轉換側袋賬戶基金份額的,該申購、贖回或轉換申請將
被拒絕。
2、主袋賬戶
基金管理人將依法保障主袋賬戶份額持有人享有基金合同約定的贖回權利,并
根據主袋賬戶運作情況合理確定申購事項,具體事項屆時將由基金管理人在相關公
告中規(guī)定。
對于啟用側袋機制當日收到的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僅辦理主袋賬戶的贖回申
請并支付贖回款項。在啟用側袋機制當日收到的申購申請,視為投資者對側袋機制
啟用后的主袋賬戶提交的申購申請。基金管理人應依法向投資者進行充分披露。
(二)基金的投資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本基金的各項投資運作指標和基金業(yè)績指標應當以主袋賬
戶資產為基準。
基金管理人原則上應當在側袋機制啟用后20個交易日內完成對主袋賬戶投資組
合的調整,但因資產流動性受限等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側袋賬戶中進行除特定資產處置變現以外的其他投資操作。
(三)基金的費用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側袋賬戶資產不收取管理費。
基金管理人可以將與處置側袋賬戶資產相關的費用從側袋賬戶資產中列支,但
應待特定資產變現后方可列支。因啟用側袋機制產生的咨詢、審計費用等由基金管
理人承擔。
(四)基金的收益分配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在主袋賬戶份額滿足基金合同收益分配條件的情形下,基
金管理人可對主袋賬戶份額進行收益分配。側袋賬戶不進行收益分配。
(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1、基金凈值信息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披露側袋賬戶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
份額累計凈值。
2、定期報告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定期報告中的基金會計報表僅需針對主袋賬戶進行編
制。側袋賬戶相關信息在定期報告中單獨進行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報告期內的特
定資產處置進展情況;特定資產可變現凈值或凈值區(qū)間,該凈值或凈值區(qū)間并不代
表特定資產最終的變現價格,不作為基金管理人對特定資產最終變現價格的承諾。
3、臨時報告
基金管理人在啟用側袋機制、處置特定資產、終止側袋機制以及發(fā)生其他可能
對投資者利益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后應及時發(fā)布臨時公告。
啟用側袋機制的臨時公告內容應當包括啟用原因及程序、特定資產流動性和估
值情況、對投資者申購贖回的影響、風險提示等重要信息。
處置特定資產的臨時公告內容應當包括特定資產處置價格和時間、向側袋賬戶
份額持有人支付的款項、相關費用發(fā)生情況等重要信息。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若側袋賬戶資產無法一次性完成處置變現,基金管理人將
在每次處置變現后按規(guī)定及時發(fā)布臨時公告。
(六)特定資產處置清算
基金管理人將按照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則制定變現方案,將側袋賬戶
資產處置變現。無論側袋賬戶資產是否全部完成變現,基金管理人都應及時向側袋
賬戶對應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支付已變現部分對應的款項。
(七)側袋的審計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啟用側袋機制和終止側袋機制后,及時聘請符合《中華人民
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并披露專項審計意見,具體如下: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啟用側袋機制時,就特定資產認定的相關事宜取得符合《中
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的專業(yè)意見。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啟用側袋機制后五個工作日內,聘請于側袋機制啟用日發(fā)表
意見的會計師事務所針對側袋機制啟用日本基金持有的特定資產情況出具專項審計
意見,內容應包含側袋賬戶的初始資產、份額、凈資產等信息。
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年度報告進行審計時,應對報告期間基金側袋機制運行相
關的會計核算和年報披露,執(zhí)行適當程序并發(fā)表審計意見。
當側袋賬戶資產全部完成變現后,基金管理人應參照基金清算報告的相關要
求,聘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側袋賬戶進行審計
并披露專項審計意見。
三、本部分關于側袋機制的相關規(guī)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的部
分,如將來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修改導致相關內容被取消或變更的,基金管理人經
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并履行適當程序后,在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
影響的前提下,可直接對本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和調整,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審議。
第十八部分風險提示
一、投資于本基金的主要風險
(一)市場風險
證券市場價格受到經濟因素、政治因素、投資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種因素的影
響,導致基金收益水平變化而產生風險,主要包括:
1、政策風險。
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產業(yè)政策、區(qū)域發(fā)展政策等國家政策的變化對證券市場
產生一定的影響,導致市場價格波動,影響基金收益而產生風險。
2、經濟周期風險。
資本市場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宏觀經濟運行中發(fā)揮著重要的功能。
證券市場是國民經濟的晴雨表,而經濟增長具有周期性特征。對經濟增長和經濟周
期的預期變化,以及宏觀經濟運行的實際狀況將對證券市場的資產價值產生重要影
響,從而對基金投資形成風險。
3、利率風險。
利率直接影響著債券的價格和收益率,影響著企業(yè)的融資成本和利潤。基金投
資于債券,其收益水平會受到利率變化的影響。在利率上升時,基金持有的債券價
格下降,如基金組合久期較長,則將造成基金資產的損失。
4、購買力風險。
購買力風險又稱通貨膨脹風險,是由于通貨膨脹、貨幣貶值造成投資者實際收
益水平下降的風險。
5、再投資風險。
再投資風險反映了利率下降對固定收益證券利息收入再投資收益的影響,這與
利率上升所帶來的價格風險(即利率風險)互為消長。具體為當利率下降時,基金
從投資的固定收益證券所得的利息收入進行再投資時,將獲得比以前較少的收益
率,這將對基金的凈值增長率產生影響。
6、債券回購風險。
債券回購為提升整體基金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但也存在一定的風險。債券回
購的主要風險包括信用風險、投資風險及波動性加大的風險,其中,信用風險指回
購交易中交易對手在回購到期時,不能償還全部或部分證券或價款,造成基金凈值
損失的風險;投資風險是指在進行回購操作時,回購利率大于債券投資收益而導致
的風險以及由于回購操作導致投資總量放大,致使整個組合風險放大的風險;而波
動性加大的風險是指在進行回購操作時,在對基金組合收益進行放大的同時,也對
基金組合的波動性(標準差)進行了放大,即基金組合的風險將會加大?;刭彵壤?
越高,風險暴露程度也就越高,對基金凈值造成損失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二)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主要指債券發(fā)行人因經營情況惡化等因素發(fā)生違約,或債券發(fā)行人拒
絕履行還本付息義務,或由于債券發(fā)行人或債券本身信用等級降低導致債券價格波
動等風險。信用風險也包括證券交易對手因違約而產生的證券交割風險。
(三)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是指因證券市場交易量不足,導致證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變現的
風險。流動性風險還包括基金出現巨額贖回,致使沒有足夠的現金應付贖回支付所
引致的風險。
(1)擬投資市場、行業(yè)及資產的流動性風險評估
本基金的投資市場主要為證券交易所、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等流動性較好的規(guī)
范型交易場所,主要投資對象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fā)行上
市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存款和貨幣市場工具等),同時本基金基于分散投資的
原則在行業(yè)和個券方面未有高集中度的特征,綜合評估在正常市場環(huán)境下本基金的
流動性風險適中。
(2)巨額贖回情形下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
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或巨
額贖回份額占比情況決定全額贖回或部分延期贖回。同時,如本基金單個基金份額
持有人在單個開放日申請贖回基金份額超過基金總份額一定比例以上的,基金管理
人有權對其采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措施。
(3)實施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對投資者的潛在影響
在市場大幅波動、流動性枯竭等極端情況下發(fā)生無法應對投資者巨額贖回的情
形時,基金管理人將以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為前提,嚴格按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
的規(guī)定,謹慎選取延期辦理巨額贖回申請、暫停接受贖回申請、延緩支付贖回款
項、收取短期贖回費、暫?;鸸乐?、實施側袋機制等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作為輔
助措施。對于各類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使用,基金管理人將依照嚴格審批、審慎
決策的原則,及時有效地對風險進行監(jiān)測和評估,使用前經過內部審批程序并與基
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在實際運用各類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時,投資者的贖回申請、
贖回款項支付等可能受到相應影響,基金管理人將嚴格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
約定進行操作,全面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當本基金啟用側袋機制時,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側袋賬戶份額將停止披露基金
份額凈值,并不得辦理申購、贖回和轉換。因特定資產的變現時間具有不確定性,
最終變現價格也具有不確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啟用側袋機制時的特定資產的估
值,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能因此面臨損失。
(四)管理風險
在基金管理運作過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識、經驗、判斷、決策、技能等,會影
響其對信息的占有和對經濟形勢、證券價格走勢的判斷,從而影響基金收益水平。
因此,本基金可能因為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術等因素影響基
金收益水平。
(五)操作風險
基金運作過程中,因內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為因素造成操作失誤或違反操作
規(guī)程等引致的風險,例如,越權違規(guī)交易、會計部門欺詐、交易錯誤、IT系統(tǒng)故障
等風險。
在本基金的各種交易行為或者后臺運作中,可能因為技術系統(tǒng)的故障或者差錯
而影響交易的正常進行或者導致投資者的利益受到影響。這種技術風險可能來自基
金管理人、登記機構、銷售機構、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等。
(六)合規(guī)性風險
基金管理或運作過程中,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管部門的規(guī)定以及基金合
同有關規(guī)定而給基金財產帶來損失的風險。
(七)本基金特有的風險
1、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對債券類資產的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因
此,本基金需要承擔由于市場利率波動造成的利率風險。本基金管理人將發(fā)揮專業(yè)
研究優(yōu)勢,加強對市場和債券類產品的深入研究,持續(xù)優(yōu)化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
風險。
2、本基金可投資中小企業(yè)私募債,其發(fā)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業(yè),發(fā)行方式
為面向特定對象的私募發(fā)行。當基金所投資的中小企業(yè)私募債券之債務人出現違
約,或在交易過程中發(fā)生交收違約,或由于中小企業(yè)私募債券質量降低導致價格下
降等,可能造成基金財產損失。
3、本基金可投資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券,由于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券非公開
發(fā)行和交易,且限制投資者數量上限,潛在流動性風險相對較大。若發(fā)行主體信用
質量惡化或投資者大量贖回需要變現資產時,受流動性所限,本基金可能無法賣出
所持有的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券,由此可能給基金凈值帶來不利影響或損失。
4、若本基金在開放期發(fā)生了巨額贖回,基金管理人有可能采取部分延期支付
或暫停支付的措施以應對巨額贖回,因此在巨額贖回情形發(fā)生時,基金份額持有人
存在不能及時贖回份額的風險。
5、本基金投資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ABS)是一種債券性質的金融工
具,其向投資者支付的本息來自于基礎資產池產生的現金流或剩余權益。與股票和
一般債券不同,資產支持證券不是對某一經營實體的利益要求權,而是對基礎資產
池所產生的現金流和剩余權益的要求權,是一種以資產信用為支持的證券,所面臨
的風險主要包括交易結構風險、各種原因導致的基礎資產池現金流與對應證券現金
流不匹配產生的信用風險、市場交易不活躍導致的流動性風險等,由此可能造成基
金財產損失。
(八)其他風險
戰(zhàn)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現,將會嚴重影響證券市場的運行,可能
導致基金資產的損失。金融市場危機、代理商違約、托管行違約等超出基金管理人
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風險,可能導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受損。
二、聲明
1、本基金未經任何一級政府、機構及部門擔保?;鹜顿Y者自愿投資于本基
金,須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2、除基金管理人直接辦理本基金的銷售外,本基金還可通過基金代銷機構代
理銷售,但是,基金資產并不是代銷機構的存款或負債,也沒有經基金代銷機構擔
保收益,代銷機構并不能保證其收益或本金安全。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決議通過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基
金合同約定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同意后變更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2、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后方可執(zhí)行,自決議生
效后兩日內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
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4、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立清
算小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督下進行基金清
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具有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yè)務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
人員組成?;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在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各自履行職責,繼續(xù)
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協(xié)議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
合法權益。
4、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
估價、變現和分配?;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5、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tǒng)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
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6、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遇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而不能
及時變現的情形時,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合理費用,
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yōu)先從基金剩余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財
產清算費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
比例進行分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
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鹭敭a清算公告
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
告。
七、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權利、義務
(一)基金管理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的權利包括但
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獨立運用并管理基金
財產;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費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的其
他費用;
(4)銷售基金份額;
(5)按照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托管人,如認為基金托管人違反
了基金合同及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應呈報中國證監(jiān)會和其他監(jiān)管部門,并采取必要
措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選擇、更換基金銷售機構,對基金銷售機構的相關行為進行監(jiān)督和處
理;
(9)擔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條件的機構擔任基金登記機構辦理基金登記業(yè)務并
獲得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費用;
(10)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決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拒絕或暫停受理申購、贖回與轉換申請;
(12)依照法律法規(guī)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財產投資于證券所產生的權利;
(13)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前提下,為基金的利益依法為基金進行融資;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
施其他法律行為;
(15)選擇、更換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證券經紀商或其他為基金提供
服務的外部機構;
(16)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前提下,制訂和調整有關基金認購、申購、贖
回、轉換、定期定額投資和非交易過戶等的業(yè)務規(guī)則;
(1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的義務包括但
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
金份額的發(fā)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
財產;
(4)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yè)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yè)化的
經營方式管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5)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jiān)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證所管理的基金財產和基金管理人的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別管
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6)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為自
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督;
(8)采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注銷價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guī)定,按有關規(guī)定計算并公告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凈
值信息,確定各類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
(9)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10)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11)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報告
義務;
(12)保守基金商業(yè)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另有規(guī)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
基金收益;
(14)按規(guī)定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及時、足額支付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規(guī)定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的會計賬冊、報表、記錄和其他相關
資料15年以上;
(17)確保需要向基金投資者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guī)定時間發(fā)出,并且保
證投資人能夠按照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關的公開資
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條件下得到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18)組織并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
現和分配;
(19)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
時,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監(jiān)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金托管
人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管理人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向基金
托管人追償;
(22)當基金管理人將其義務委托第三方處理時,應當對第三方處理有關基金
事務的行為承擔責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實施其他
法律行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間未能達到基金的備案條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將已募集資金并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
募集期結束后30日內退還基金認購人;
(25)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2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托管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托管人的權利包括但
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安全保管基金財
產;
(2)依基金合同約定獲得基金托管費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監(jiān)管部門批準的其
他費用;
(3)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的投資運作,如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違反基金合
同及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對基金財產、其他當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情形,應
呈報中國證監(jiān)會,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4)根據相關市場規(guī)則,為基金開設銀行賬戶、證券賬戶等投資所需賬戶、
為基金辦理證券交易資金清算;
(5)提議召開或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在基金管理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托管人的義務包括但
不限于:
(1)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設立專門的基金托管部門,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yè)場所,配備足夠的、合
格的熟悉基金托管業(yè)務的專職人員,負責基金財產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jiān)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確
保基金財產的安全,保證其托管的基金財產與基金托管人自有財產以及不同的基金
財產相互獨立;對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別設置賬戶,獨立核算,分賬管理,保證
不同基金之間在賬戶設置、資金劃撥、賬冊記錄等方面相互獨立;
(4)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為自
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產;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訂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及有關憑證;
(6)按規(guī)定開設基金財產的銀行賬戶和證券賬戶等投資所需賬戶,按照基金
合同的約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業(yè)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另有規(guī)定
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
凈值、各類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9)辦理與基金托管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10)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出具意見,說明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運作是否嚴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進行;如果基金管理
人有未執(zhí)行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行為,還應當說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適當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業(yè)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15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13)按規(guī)定制作相關賬冊并與基金管理人核對;
(14)依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關規(guī)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贖
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17)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
配;
(18)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和
銀行監(jiān)管機構,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
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
金管理人因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
理人追償;
(21)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2)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與義務
基金投資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即視為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基金
投資者自依據基金合同取得的基金份額,即成為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
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額?;鸱蓊~持有人作為基金合同當事人并
不以在基金合同上書面簽章或簽字為必要條件。
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同一類別每份基金份額具有同等
的合法權益。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與C類基金份額由于基金份額凈值的不同,基金收
益分配的金額以及參與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財產分配的數量將可能有所不同。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包
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財產收益;
(2)參與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財產;
(3)依法申請贖回或轉讓其持有的基金份額;
(4)按照規(guī)定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
議事項行使表決權;
(6)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
(7)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8)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務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
提起訴訟或仲裁;
(9)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義務包
括但不限于:
(1)認真閱讀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資基金產品,了解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3)關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時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4)繳納基金認購、申購款項及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所規(guī)定的費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額范圍內,承擔基金虧損或者基金合同終止的有限責
任;
(6)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7)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8)返還在基金交易過程中因任何原因獲得的不當得利;
(9)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議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規(guī)則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組成,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授權代表
有權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并表決。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
定外,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額擁有平等的投票權。
本基金未設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日常機構,如今后設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的日常機構,日常機構的設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執(zhí)行。
(一)召開事由
1、當出現或需要決定下列事由之一的,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法律
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或基金合同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1)終止基金合同;
(2)更換基金管理人;
(3)更換基金托管人;
(4)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5)調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報酬標準或調高銷售服務費,但法律法
規(guī)要求調整該等報酬標準或調高銷售服務費的除外;
(6)變更基金類別;
(7)本基金與其他基金的合并;
(8)變更基金投資目標、范圍或策略;
(9)變更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1)單獨或合計持有本基金總份額10%以上(含10%)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
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收到提議當日的基金份額計算,下同)就同一事
項書面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2)對基金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13)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的事項。
2、在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范圍內且對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
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以下情況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后修改,不需召
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法律法規(guī)要求增加的基金費用的收??;
(2)在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在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
范圍內調整本基金的基金份額類別設置、調整申購費率、贖回費率,或調低銷售服
務費,或在對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變更收費方式;
(3)因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發(fā)生變動而應當對基金合同進行修改;
(4)對基金合同的修改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或修改不涉
及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發(fā)生重大變化;
(5)基金管理人、基金登記機構、基金銷售機構,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
監(jiān)會許可的范圍內并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不利影響的前提下,調整有關
認購、申購、贖回、轉換、基金交易、非交易過戶、轉托管等業(yè)務規(guī)則;
(6)在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本基金合同規(guī)定、并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
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基金推出新業(yè)務或服務;
(7)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以外的其
他情形。
(二)會議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管理
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規(guī)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時,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認為有必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
出書面提議?;鸸芾砣藨斪允盏綍嫣嶙h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
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
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由基金托管人
自行召集,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應
當配合。
4、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書面要求召
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議。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收到
書面提議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
和基金托管人?;鸸芾砣藳Q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
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仍認為
有必要召開的,應當向基金托管人提出書面提議?;鹜泄苋藨斪允盏綍嫣嶙h
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并告知基金
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應當配合。
5、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要求召開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單獨或合計代表基金
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報中國證
監(jiān)會備案?;鸱蓊~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應當配合,不得阻礙、干擾。
6、基金份額持有人會議的召集人負責選擇確定開會時間、地點、方式和權益
登記日。
(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通知時間、通知內容、通知方式
1、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人應于會議召開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通知應至少載明以下內容:
(1)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會議形式;
(2)會議擬審議的事項、議事程序和表決方式;
(3)有權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登記日;
(4)授權委托證明的內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權限和代理
有效期限等)、送達時間和地點;
(5)會務常設聯系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6)出席會議者必須準備的文件和必須履行的手續(xù);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項。
2、采取通訊開會方式并進行表決的情況下,由會議召集人決定在會議通知中
說明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所采取的具體通訊方式、委托的公證機關及其聯系方
式和聯系人、書面表決意見寄交的截止時間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為基金管理人,還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
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如召集人為基金托管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
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如召集人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則應另行書面通
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鸸芾砣嘶?
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對書面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的,不影響表決意見的計票
效力。
(四)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的方式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可通過現場開會方式或通訊開會方式等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
構允許的其他方式召開,會議的召開方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
1、現場開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委派代
表出席,現場開會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權代表應當列席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響表決效力。現場開會同時
符合以下條件時,可以進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議程:
(1)親自出席會議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席會議者出具的委托人持
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符合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會
議通知的規(guī)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與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記資料相符;
(2)經核對,匯總到會者出示的在權益登記日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顯示,有
效的基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若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
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以后、6
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應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
日基金總份額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訊開會。通訊開會系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對表決事項的投票以書面形
式在表決截至日以前送達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訊開會應以書面方式進行表決。
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通訊開會的方式視為有效:
(1)會議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公布會議通知后,在2個工作日內連續(xù)公布相
關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則
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點對書面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會議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理人)和公證機關的監(jiān)督下按照會議
通知規(guī)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書面表決意見;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經
通知不參加收取書面表決意見的,不影響表決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
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若本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
基金份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
之一)基金份額的持有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
(4)上述第(3)項中直接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
具書面意見的代理人,同時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具書面意見的代理
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符合法律法
規(guī)、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的規(guī)定,并與基金登記注冊機構記錄相符。
3、在不與法律法規(guī)沖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亦可采用網絡、電
話、短信等其他非現場方式或者以現場方式與非現場方式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會議
程序比照現場開會和通訊開會的程序進行?;鸱蓊~持有人可以采用書面、網絡、
電話、短信或其他方式進行表決,具體方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并在會議通知中列
明。
4、在不與法律法規(guī)沖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采用其他書面或非書面
方式授權他人代為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并行使表決權,授權方式可以采用書
面、網絡、電話、短信或其他方式,具體方式在會議通知中列明。
(五)議事內容與程序
1、議事內容及提案權
議事內容為關系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項,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決
定終止基金合同、更換基金管理人、更換基金托管人、與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規(guī)
及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以及會議召集人認為需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討論的
其他事項。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集人發(fā)出召集會議的通知后,對原有提案的修改應當
在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前及時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得對未事先公告的議事內容進行表決。
2、議事程序
(1)現場開會
在現場開會的方式下,首先由大會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條規(guī)定程序確定和
公布監(jiān)票人,然后由大會主持人宣讀提案,經討論后進行表決,并形成大會決議。
大會主持人為基金管理人授權出席會議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未能主持大
會的情況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權其出席會議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
和基金托管人授權代表均未能主持大會,則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
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選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該次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鸸芾砣撕突鹜泄苋司懿怀鱿蛑鞒只鸱蓊~
持有人大會,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作出的決議的效力。
會議召集人應當制作出席會議人員的簽名冊。簽名冊載明參加會議人員姓名
(或單位名稱)、身份證明文件號碼、持有或代表有表決權的基金份額、委托人姓
名(或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等事項。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決截止
日期后2個工作日內在公證機關監(jiān)督下由召集人統(tǒng)計全部有效表決,在公證機關監(jiān)
督下形成決議。
(六)表決
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額有一票表決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分為一般決議和特別決議:
1、一般決議,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
權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過方為有效;除下列第2項所規(guī)定的須以特別
決議通過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均以一般決議的方式通過。
2、特別決議,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方可做出。轉換基金運作方式、更換基金
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終止基金合同、與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別決議通過方為有
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采取記名方式進行投票表決。
采取通訊方式進行表決時,除非在計票時有充分的相反證據證明,否則提交符
合會議通知中規(guī)定的確認投資者身份文件的表決視為有效出席的投資者,表面符合
會議通知規(guī)定的書面表決意見視為有效表決,表決意見模煳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視為
棄權表決,但應當計入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總數。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各項提案或同一項提案內并列的各項議題應當分開審
議、逐項表決。
(七)計票
1、現場開會
(1)如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
應當在會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選舉兩名基金份額
持有人代表與大會召集人授權的一名監(jiān)督員共同擔任監(jiān)票人;如大會由基金份額持
有人自行召集或大會雖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
托管人未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
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中選舉三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擔任監(jiān)票人?;鸸芾砣嘶?
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會的,不影響計票的效力。
(2)監(jiān)票人應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表決后立即進行清點并由大會主持人當場
公布計票結果。
(3)如果會議主持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或代理人對于提交的表決結果有懷
疑,可以在宣布表決結果后立即對所投票數要求進行重新清點。監(jiān)票人應當進行重
新清點,重新清點以一次為限。重新清點后,大會主持人應當當場公布重新清點結
果。
(4)計票過程應由公證機關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
會的,不影響計票的效力。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計票方式為:由大會召集人授權的兩名監(jiān)督員在基金托
管人授權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則為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的監(jiān)督下進行計
票,并由公證機關對其計票過程予以公證?;鸸芾砣嘶蚧鹜泄苋司芘纱韺?
面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的,不影響計票和表決結果。
(八)生效與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
議,召集人應當自通過之日起5日內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之日起2日內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
訊方式進行表決,在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時,必須將公證書全文、公證機
構、公證員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的決議。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對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均有約束力。
(九)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特殊約定
若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則相關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的比例指主袋份額持有人和
側袋份額持有人分別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符合該等比例,但若相關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和審議事項不涉及側袋賬戶的,則僅指主袋份額持有人持有或
代表的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符合該等比例:
1、基金份額持有人行使提議權、召集權、提名權所需單獨或合計代表相關基
金份額10%以上(含10%);
2、現場開會的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基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
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通訊開會的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
4、當參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小于
在權益登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
開時間的3個月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
當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相關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參與或授權他人參與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
5、現場開會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50%以上(含
50%)選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
6、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
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過;
7、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
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事項涉及主袋賬戶和側袋賬戶
的,應分別由主袋賬戶、側袋賬戶的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表決,同一主側袋賬戶內
的每份基金份額具有平等的表決權。表決事項未涉及側袋賬戶的,側袋賬戶份額無
表決權。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關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相關規(guī)定以本節(jié)特殊約定內容
為準,本節(jié)沒有規(guī)定的適用上文相關約定。
(十)本部分關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事由、召開條件、議事程序、表決
條件等規(guī)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的部分,如將來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
則修改導致相關內容被取消或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并提前公
告后,可直接對本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和調整,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終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財產清算方式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本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
議通過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基金
合同約定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同意后變更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2、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后方可執(zhí)行,自決議生
效后兩日內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
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4、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立清
算小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督下進行基金清
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具有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yè)務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
人員組成?;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在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各自履行職責,繼續(xù)
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協(xié)議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
合法權益。
4、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
估價、變現和分配。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5、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tǒng)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
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6、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遇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而不能
及時變現的情形時,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合理費用,
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yōu)先從基金剩余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財
產清算費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
比例進行分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
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鹭敭a清算公告
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
告。
(七)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爭議解決方式
各方當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友
好協(xié)商未能解決的,應提交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提交仲裁時該會的
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上海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仲裁各方當事人均
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基金合同當事人應恪守各自的職責,繼續(xù)忠實、勤勉、盡責地
履行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基金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資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報有關監(jiān)管機構一式二份外,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各持有二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鸷贤捎≈瞥蓛?,供投資者在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銷售機構的辦公場所和營業(yè)場所查閱。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托管協(xié)議的內容摘要
一、基金托管協(xié)議當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永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世紀大道210號21世紀中心大廈27樓
法定代表人:馬宇暉
設立日期:2013年11月7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許可[2013]1280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玖億元人民幣
存續(xù)期限:持續(xù)經營
聯系電話:021-51690188
經營范圍:基金募集、基金銷售、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資產管理和中國證監(jiān)會
許可的業(yè)務。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蕭山區(qū)鴻寧路1788號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電話:0571-87659865
傳真:0571-88268688
聯系人:邵駿超
成立時間:1993年4月16日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人民幣18,718,696,778元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經營范圍:經營金融業(yè)務(范圍詳見中國銀監(jiān)會的批文)。
二、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的業(yè)務監(jiān)督、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行為行使監(jiān)督權
(1)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下述基
金投資范圍、投資對象進行監(jiān)督。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國債、金融債、央行票據、企業(yè)債、公司債、中期票
據、地方政府債、次級債、中小企業(yè)私募債、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的純債部分、短期
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券、政府支持債券、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
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協(xié)議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銀行存款、
同業(yè)存單、貨幣市場工具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
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相關規(guī)定。
本基金不投資于股票、權證等權益類資產,也不投資于可轉換債券(可分離交
易可轉債的純債部分除外)、可交換債券。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投資債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每個
交易日日終,保持現金(不含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以備支付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贖
回款項。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
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2)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下述基金投
資比例進行監(jiān)督:
1)本基金投資于債券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應該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不含
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不超過該證券的
10%;
5)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
資產凈值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資
產支持證券(指同一信用級別)規(guī)模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
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guī)模的10%;
9)本基金應投資于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證券?;鸪?
有資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報告發(fā)
布之日起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0)本基金投資于單只中小企業(yè)私募債的比例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凈值的
10%;
11)本基金投資中小企業(yè)私募債的合計市值比例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12)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基金資
產凈值的40%;在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中的債券回購最長期限為1年,債券回購到期
后不得展期;
13)本基金總資產不得超過基金凈資產的140%;
14)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該基金資產凈值的
15%。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規(guī)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
產的投資;
15)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開
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保持一
致;
16)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上述第2)、9)、14)、15)條之外,因證券市場波動、證券發(fā)行人合并、基
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投資比例
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特
殊情形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
金合同的有關約定。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基金合
同的約定。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的投資的監(jiān)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調整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按調整后的規(guī)定執(zhí)行。
(3)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
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
事務所意見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無需召開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本部分約定的投資組合比例、投資策略、組合限制、業(yè)績
比較基準、風險收益特征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
側袋機制的具體規(guī)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的
約定執(zhí)行。
(4)本基金不得投資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guī)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5)基金托管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于基金關
聯投資限制進行監(jiān)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事先相互提供與本機構有控股關系的股東或與本機
構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名單及其更新,并確保所提供的關聯交易名單的真實
性、完整性、全面性。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或者與其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承銷期內承銷的證
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基金管
理人應當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的原則,防范利益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
機制和評估機制,按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zhí)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
的同意,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
管理人董事會審議,并經過三分之二以上的獨立董事通過。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應至
少每半年對關聯交易事項進行審查。
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規(guī)定,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按變更后的規(guī)定執(zhí)行。
(6)基金托管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
人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監(jiān)督。
1)基金托管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于基金管理
人參與銀行間市場交易時面臨的交易對手資信風險進行監(jiān)督。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行業(yè)標準的銀行間市場交易對手
的名單,并按照審慎的風險控制原則在該名單中約定各交易對手所適用的交易結算
方式?;鹜泄苋嗽谑盏矫麊魏?個工作日內回函確認收到該名單?;鸸芾砣藨?
定期或不定期對銀行間市場現券及回購交易對手的名單進行更新,名單中增加或減
少銀行間市場交易對手時須向基金托管人提出書面申請,基金托管人于2個工作日
內回函確認收到后,對名單進行更新?;鸸芾砣耸盏交鹜泄苋藭娲_認后,被
確認調整的名單開始生效,新名單生效前已與本次剔除的交易對手所進行但尚未結
算的交易,仍應按照協(xié)議進行結算。
如果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與不在名單內的銀行間市場交易對手進行交
易,應及時提醒基金管理人撤銷交易,經提醒后基金管理人仍執(zhí)行交易并造成基金
資產損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擔責任,發(fā)生此種情形時,基金托管人有權報告中國
證監(jiān)會。
2)基金托管人對于基金管理人參與銀行間市場交易的交易方式的控制
基金管理人在銀行間市場進行現券買賣和回購交易時,需按交易對手名單中約
定的該交易對手所適用的交易結算方式進行交易。如果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
沒有按照事先約定的有利于信用風險控制的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時,基金托管人應及
時提醒基金管理人與交易對手重新確定交易方式,經提醒后仍未改正時造成基金資
產損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擔責任。
(7)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選擇存款銀行進行監(jiān)督。
本基金投資銀行存款的信用風險主要包括存款銀行的信用等級、存款銀行的支
付能力等涉及到存款銀行選擇方面的風險?;鹜顿Y銀行存款的,其基金管理人應
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符合條件的存款銀行的名單,并及時
提供給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應據以對基金投資銀行存款的交易對手是否符合有
關規(guī)定進行監(jiān)督。本基金投資除提供的存款銀行名單以外的銀行存款出現由于存款
銀行信用風險而造成的損失時,先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償,之后有權要求相關責任
人進行賠償,如果基金托管人在運作過程中遵循上述監(jiān)督流程,則對于由于存款銀
行信用風險引起的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鸸芾砣伺c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后,
可以根據當時的市場情況對于存款銀行名單進行調整。
(8)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本基金為純債債券
型基金,不投資于流通受限證券中的股票、權證等權益類資產,也不投資于流通受
限證券中的可轉換債券(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的純債部分除外)、可交換債券。
(9)基金托管人對基金投資中期票據的監(jiān)督
1)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在投資中期票據前,基金管理人須根據法律、法
規(guī)、監(jiān)管部門的規(guī)定,制定嚴格的關于投資中期票據的風險控制制度和流動性風險
處置預案,并書面提供給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依據上述文件對基金管理人投資
中期票據的額度和比例進行監(jiān)督。
2)如未來有關監(jiān)管部門發(fā)布的法律法規(guī)對證券投資基金投資中期票據另有規(guī)
定的,從其約定。
3)基金托管人有權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在相關基金投資中期票據時的法律法規(guī)遵
守情況,有關制度、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的完善情況,有關額度、比例
限制的執(zhí)行情況?;鹜泄苋税l(fā)現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項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
以及本協(xié)議的規(guī)定,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糾正。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
合和協(xié)助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應按相關托管協(xié)議要求向基金托管
人及時發(fā)出回函,并及時改正。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對所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
基金管理人改正。如果基金管理人違規(guī)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
告中國證監(jiān)會。
(10)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項及投資指令或實際投資運作違反
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xié)議的規(guī)定,應及時以書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
管理人限期糾正。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和協(xié)助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督和核查?;鸸?
理人收到書面通知后應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時核對并以書面形式給基金托管人發(fā)出回
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說明違規(guī)原因及糾正期限,并保證在規(guī)
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上述規(guī)定期限內,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
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鸸芾砣藢鹜泄苋送ㄖ倪`規(guī)事項未能在限期內
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11)若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指令違反法律、
行政法規(guī)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
人,由此造成的損失不由基金托管人承擔。
(12)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同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鸸芾砣藷o正當
理由,拒絕、阻撓對方根據本托管協(xié)議規(guī)定行使監(jiān)督權,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
妨礙對方進行有效監(jiān)督,情節(jié)嚴重或經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
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二)根據《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協(xié)議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就
基金托管人是否及時執(zhí)行基金管理人的劃款指令、是否擅自動用基金資產、是否按
時將分配給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收益劃入分紅派息賬戶等事項,對基金托管人進行監(jiān)
督和核查。
(1)基金管理人定期對基金托管人保管的基金資產進行核查?;鸸芾砣税l(fā)
現基金托管人未對基金資產實行分賬管理、擅自挪用基金資產、因基金托管人的過
錯導致基金資產滅失、減損或處于危險狀態(tài)的,基金管理人應立即以書面的方式要
求基金托管人予以糾正并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基金管理人有義務要求基金托管人
賠償基金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2)基金管理人發(fā)現基金托管人的行為違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協(xié)議
或有關基金法規(guī)的規(guī)定,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基金托管人
收到通知后應及時核對并以書面形式對基金管理人發(fā)出回函。在限期內,基金管理
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鹜泄苋藢鸸芾砣?
通知的違規(guī)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管理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3)基金管理人發(fā)現基金托管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同時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
(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義務配合和協(xié)助對方依照本協(xié)議對基金業(yè)務
執(zhí)行監(jiān)督、核查。對基金托管人發(fā)出的書面提示,基金管理人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答復
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對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規(guī)、
《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xié)議的要求需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送基金監(jiān)督報告的事項,基金
管理人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和制度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無正當理
由,拒絕、阻撓對方根據本協(xié)議規(guī)定行使監(jiān)督權,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對
方進行有效監(jiān)督,情節(jié)嚴重或經監(jiān)督方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監(jiān)督方應報告中國證
監(jiān)會。
三、基金財產的保管
(一)基金財產保管的原則
1、基金托管人應依法安全、完整地保管基金財產。未經基金管理人的正當指
令,不得自行運用、處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財產。
2、基金財產應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財產。
3、基金托管人按照規(guī)定開立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等投資所需賬
戶,對所托管的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與基金托管人的其他業(yè)務和其他基金的托
管業(yè)務實行嚴格的分賬管理,確?;鹭敭a的完整與獨立。
4、對于因基金投資、基金申(認)購過程中產生的應收財產,如基金托管人
無法從公開信息或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書面資料中獲取到賬日期信息的,應由基金管
理人負責與有關當事人確定到賬日期并通知托管人,到賬日基金財產沒有到達托管
人處的,托管人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進行催收。由此給基金造成損失
的,基金管理人應負責向有關當事人追償基金的損失。
(二)募集資金的驗證
1、認購期內銷售機構按銷售與服務代理協(xié)議的約定,將認購資金劃入基金管
理人在具有托管資格的商業(yè)銀行開設的基金募集專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
何人不得動用。
2、基金募集期滿或基金停止募集時,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基金募集金額、
基金份額持有人人數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后,基金管理人應將
屬于基金財產的全部資金劃入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義開立的基金銀行賬戶,由
基金管理人同時在規(guī)定時間內,由基金管理人聘請具有從事證券業(yè)務資格的會計師
事務所進行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出具的驗資報告應由參加驗資的2名以上(含2
名)中國注冊會計師簽字方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屆滿,未能達到《基金合同》備案的條件,由基金管理人
按規(guī)定辦理退款等事宜,基金托管人應提供必要協(xié)助。
(三)基金的銀行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義開設基金托管專戶,保管基金的銀行存款,并根據
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規(guī)的指令辦理資金收付。該基金托管專戶是指基金托管人代表所
托管的基金在其營業(yè)機構開立基金的銀行賬戶。該賬戶的開設和管理由基金托管人
承擔。本基金的一切貨幣收支活動,均需通過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專戶進行。
基金托管專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yè)務的需要?;鹜泄苋撕?
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義開立其他任何銀行賬戶;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
銀行賬戶進行本基金業(yè)務以外的活動。
基金托管專戶的管理應符合《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支付結算辦
法》、中國人民銀行利率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和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
員會的其他規(guī)定。
(四)基金證券賬戶和證券交易資金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聯名的方式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
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開設證券賬戶。
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yè)務的需要?;鹜泄苋撕?
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轉讓本基金的任何證券賬戶;亦不得使用
本基金的任何賬戶進行本基金業(yè)務以外的活動。
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證券賬戶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負責,賬戶資產的管理
和運用由基金管理人負責。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義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深圳分公司開立結算備付金賬戶,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
有限責任公司的一級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應予以積極協(xié)助。結算備付金等的
收取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在本托管協(xié)議訂立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許從事其他投資品種的投資業(yè)務的,涉
及相關賬戶的開設、使用的,除非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基金托管人應當比照并遵守上述
關于賬戶開設、使用的規(guī)定;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五)債券托管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銀行間市場登記結算機
構的有關規(guī)定,在銀行間市場登記結算機構開立債券托管賬戶,持有人賬戶和資金
結算賬戶,并代表基金進行銀行間市場債券的結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
代表基金簽訂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回購主協(xié)議。
(六)其他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因業(yè)務發(fā)展需要而開立的其他賬戶,可以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
規(guī)定,由基金托管人負責開立。新賬戶按有關規(guī)定使用并管理。
2、法律法規(guī)等有關規(guī)定對相關賬戶的開立和管理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辦
理。
(七)基金資產投資的有關有價憑證等的保管
實物證券、銀行定期存款證實書等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托管銀行的保管庫;也
可存入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或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深圳分公司、銀行間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或票據營業(yè)中心的代保管庫。保管憑
證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實物證券、銀行定期存款證實書等的購買和轉讓,由基金托
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辦理。托管人對托管人以外機構實際有效控制的證券不
承擔責任。
屬于基金托管人實際有效控制下的實物證券、銀行定期存款證實書等在基金托
管人保管期間的損壞、滅失,由此產生的責任應由基金托管人承擔。
(八)與基金資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署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別由基金托管
人、基金管理人保管。除本協(xié)議另有規(guī)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簽署與基金有
關的重大合同時應保證基金一方持有兩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如上述合同只有一份正本先由基金管理人取得,則
基金管理人應在重大合同簽署后及時以加密方式或雙方同意的其他方式將重大合同
傳真給基金托管人,并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將正本送達基金托管人處保管。重大合同
的保管期限為《基金合同》終止后15年。
對于無法取得二份以上正本的,基金管理人應向基金托管人提供與合同原件核
對一致的加蓋公章的合同復印件或傳真件,未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或未在合同約定范圍
內,合同原件不得轉移。
四、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會計核算
(一)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負債后的價值。
(二)基金資產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處理
1、估值目的
基金資產估值的目的是客觀、準確地反映基金資產的價值。
2、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為本基金相關的證券交易場所的交易日以及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需要對外披露基金凈值的非交易日。
3、估值方法
(1)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權益類證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包括股票、權證等),以其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
牌的市價(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
變化或證券發(fā)行機構未發(fā)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價(收
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了重大變化或證券發(fā)行機構發(fā)生影響證
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
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2)處于未上市期間的權益類證券應區(qū)分如下情況處理
1)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fā)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同
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該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
2)首次公開發(fā)行未上市的股票和權證,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
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開發(fā)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
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開發(fā)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按監(jiān)管機構或
行業(yè)協(xié)會有關規(guī)定確定公允價值。
(3)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種的估值
1)對在交易所市場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固定收益品種(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選取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凈價進行估值;
2)對在交易所市場上市交易的可轉換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減去可轉換債券
收盤價中所含債券應收利息后得到的凈價進行估值;
3)對在交易所市場掛牌轉讓的資產支持證券和私募債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
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4)對在交易所市場發(fā)行未上市或未掛牌轉讓的債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其公
允價值。
(4)對全國銀行間市場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種,選取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
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凈價估值。銀行間市場發(fā)行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機構未提供估
值價格的債券,按成本估值。
(5)對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
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6)中小企業(yè)私募債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
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7)同一債券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債券所處的市場分別估
值。
(8)當發(fā)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
確?;鸸乐档墓叫浴>唧w處理原則與操作規(guī)范遵循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
門、自律規(guī)則的規(guī)定。
(9)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方法估值。
(10)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有強制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如有新增事項,
按國家最新規(guī)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序
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對
方,共同查明原因,雙方協(xié)商解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承
擔。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
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按照基金管
理人對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9)項進行估值時,所造成的誤差
不作為基金資產估值錯誤處理。
4、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債券和銀行存款本息、應收款項、資產支持證券、其它投資等資
產和負債。
5、估值程序
(1)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是按照每個工作日閉市后,該類基金資產
凈值除以當日該類基金份額的余額數量計算,精確到0.0001元,小數點后第5位四
舍五入。特殊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與基金托管人、注冊登記機構協(xié)商增加基金份
額凈值計算位數,以維護基金投資人利益。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2)基金管理人應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
或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暫停估值時除外?;鸸芾砣嗣總€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后,將
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結果發(fā)送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
基金管理人按約定對外公布。
6、估值錯誤的處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將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保基金資產估值的
準確性、及時性。當基金資產的計價導致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4位以內(含第4
位)發(fā)生估值錯誤時,視為基金份額凈值錯誤。
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應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1)估值錯誤類型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記機構、或銷售
機構、或投資人自身的過錯造成估值錯誤,導致其他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過錯的責
任人應當對由于該估值錯誤遭受損失當事人(“受損方”)的直接損失按下述“估值
錯誤處理原則”給予賠償,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估值錯誤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于:資料申報差錯、數據傳輸差錯、數據
計算差錯、系統(tǒng)故障差錯、下達指令差錯等。
(2)估值錯誤處理原則
1)估值錯誤已發(fā)生,但尚未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時,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及時協(xié)
調各方,及時進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錯誤發(fā)生的費用由估值錯誤責任方承擔;由于
估值錯誤責任方未及時更正已產生的估值錯誤,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估值錯誤
責任方對直接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若估值錯誤責任方已經積極協(xié)調,并且有協(xié)助義
務的當事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更正而未更正,則其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估值錯
誤責任方應對更正的情況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確保估值錯誤已得到更正。
2)估值錯誤的責任方對有關當事人的直接損失負責,不對間接損失負責,并
且僅對估值錯誤的有關直接當事人負責,不對第三方負責。
3)因估值錯誤而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負有及時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但估
值錯誤責任方仍應對估值錯誤負責。如果由于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不返還或不全
部返還不當得利造成其他當事人的利益損失(“受損方”),則估值錯誤責任方應賠
償受損方的損失,并在其支付的賠償金額的范圍內對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享有要
求交付不當得利的權利;如果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已經將此部分不當得利返還給
受損方,則受損方應當將其已經獲得的賠償額加上已經獲得的不當得利返還的總和
超過其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支付給估值錯誤責任方。
4)估值錯誤調整采用盡量恢復至假設未發(fā)生估值錯誤的正確情形的方式。
5)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原則處理估值錯誤。
(3)估值錯誤處理程序
估值錯誤被發(fā)現后,有關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錯誤發(fā)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并根據估值錯誤發(fā)生的原
因確定估值錯誤的責任方;
2)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xié)商的方法對因估值錯誤造成的損失進行
評估;
3)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xié)商的方法由估值錯誤的責任方進行更正
和賠償損失;
4)根據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記機構交易數據的,由基金登
記機構進行更正,并就估值錯誤的更正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
(4)基金份額凈值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額凈值估值計算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通報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2)當計價錯誤偏差達到或超過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2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
通報基金托管人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當計價錯誤偏差達到或超過該類基金份額凈
值的0.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3)因基金份額凈值計算錯誤,給基金或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失的,應由基
金管理人先行賠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錯情形,有權向其他當事人追償。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術系統(tǒng)設置而產生的凈值計算尾差,
以基金管理人計算結果為準。
5)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處理。如果行業(yè)另
有通行做法,雙方當事人應本著平等和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進行協(xié)商。
7、暫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市場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yè)
時;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
資產價值時;
(3)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
確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鸸乐担?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中國證監(jiān)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它情形。
8、特殊情形的處理
由于不可抗力,或證券交易所、登記結算機構及存款銀行等第三方機構發(fā)送的
數據錯誤等非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
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未能發(fā)現錯誤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資產估
值錯誤,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
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減輕由此造成的影響。
9、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資產估值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應根據本部分的約定對主袋賬戶資產進行估值并披露
主袋賬戶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暫停披露側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
息。
(三)基金賬冊的建賬和對賬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應按照相關各方約定的同一記賬
方法和會計處理原則,分別獨立地設置、登錄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賬冊,對相關各
方各自的賬冊定期進行核對,互相監(jiān)督,以保證基金資產的安全。若雙方對會計處
理方法存在分歧,應以基金管理人的處理方法為準。
經對賬發(fā)現相關各方的賬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須及時查
明原因并糾正,保證相關各方平行登錄的賬冊記錄完全相符。若當日核對不符,暫
時無法查找到錯賬的原因而影響到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
賬冊為準。
(四)基金財務報表與報告的編制和復核
基金財務報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別獨立編制。月度報表的編
制,應于每月終了后5日內完成。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說明書的信息發(fā)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
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并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基金招募說明書其他信
息發(fā)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終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
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鸸芾砣藨斣诿磕杲Y束之日起三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
年度報告,將年度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并將年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
刊上?;鹉甓葓蟾嬷械呢攧諘媹蟾鎽斀涍^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yè)務資格的會
計師事務所審計。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中
期報告,將中期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并將中期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
上?;鸸芾砣藨斣诩径冉Y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季度報告,將
季度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并將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基金合
同生效不足2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中期報告或者年度報
告。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報表完成當日,對報表蓋章后,以傳真方式或雙方商定的其
他方式將有關報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在5日內立即進行復核,并將
復核結果及時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鸸芾砣嗽诩径葓蟾嫱瓿僧斎?,將有關報告
提供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5日內進行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
知基金管理人?;鸸芾砣嗽谥衅趫蟾嫱瓿僧斎眨瑢⒂嘘P報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復
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30日內進行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金管理人在年度報告完成當日,將有關報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在收
到后30日內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鹜泄苋嗽趶秃诉^程中,
發(fā)現相關各方的報表存在不符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共同查明原因,進行
調整,調整以相關各方認可的賬務處理方式為準。若雙方無法達成一致以基金管理
人的賬務處理為準。核對無誤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報告上加蓋公章
或者出具加蓋托管業(yè)務部門公章的復核意見書,相關各方各自留存一份。
五、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登記與保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包括基金募集期結束時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基金權
益登記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登記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
冊、每月最后一個交易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由基金過戶與注冊登記人負責編
制,基金過戶與注冊登記人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負保管義務,保存期不少于20
年,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如不能妥善保管,則按相關法規(guī)承擔責
任。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編制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前,基金管理人應將有關資料送
交基金托管人,不得無故拒絕或延誤提供,并保證其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基金托管人不得將所保管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用于基金托管業(yè)務以外的其他用
途,并應遵守保密義務。
六、爭議解決方式
各方當事人同意,因托管協(xié)議而產生的或與托管協(xié)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如不愿
或者不能通過協(xié)商、調解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
裁委員會,按照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上海市。仲裁裁決
是終局的,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guī)定,仲裁費用、律師費
用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雙方當事人應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職責,各自繼續(xù)忠
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協(xié)議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
法權益。
托管協(xié)議受中國法律(為本協(xié)議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
臺灣地區(qū)法律)管轄。
七、基金托管協(xié)議的修改、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托管協(xié)議的變更程序
本協(xié)議相關各方當事人經協(xié)商一致,可以對協(xié)議進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協(xié)議,
其內容不得與《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有任何沖突?;鹜泄軈f(xié)議的變更應報中國證監(jiān)
會備案。
(二)基金托管協(xié)議終止出現的情形
1、《基金合同》終止;
2、因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其他事由造成本基金更換基金托
管人;
3、因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其他事由造成本基金更換基金管
理人;
4、發(fā)生《基金法》或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終止事項。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
立清算小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督下進行基金
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具有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yè)務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
人員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在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各自履行職責,繼續(xù)
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協(xié)議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
合法權益。
4、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
估價、變現和分配?;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5、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tǒng)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
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6、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而不
能及時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7、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合理費用,
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yōu)先從基金剩余財產中支付。
8、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財
產清算費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
比例進行分配。
9、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
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鹭敭a清算公告
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
告。
10、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第二十二部分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
基金管理人承諾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務。以下是主要的服務內
容,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場的變化,增加或變更服務項
目。主要服務內容如下:
(一)開戶及交易
投資者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有關的開戶、交易業(yè)務:
1、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銷網點進行網上或柜臺交易。
2、在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銷售渠道進行網上或柜臺交易。
(二)賬戶信息查詢服務
投資者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自助查詢及人工咨詢:
1、登錄基金管理人公司網站及微信公眾號?;鸱蓊~持有人可以查詢個人賬
戶資料,包括基金持有情況、基金交易明細、基金分紅實施情況等。
2、致電客服熱線暨自動語音查詢系統(tǒng)(400-805-8888),該系統(tǒng)提供全天候的
7×24小時自動查詢服務和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30(法定
節(jié)假日除外)的人工咨詢服務。
3、發(fā)送郵件到服務信箱(service@maxwealthfund.com)。
4、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銷售渠道和直銷網點為投資人提供各類查詢服務。
(三)對賬單訂閱服務
1、投資者可以通過撥打客服熱線、網站申請訂制(退訂)免費的電子對賬
單。
2、投資者可以通過撥打客服熱線獲取紙制對賬單。
(四)郵件訂閱服務
投資者可撥打客服熱線、網站申請訂制(退訂)免費的電子郵件服務。內容包
括基金凈值、交易確認及相關基金資訊信息等。
(五)短信訂閱服務
投資者可撥打客服熱線、網站申請訂制(退訂)免費的手機短信服務。內容包
括基金凈值、交易確認及相關基金資訊信息等。
(六)客戶投訴及建議受理服務
投資人可以通過客服熱線、信函、電郵、傳真等方式提出咨詢、建議、投訴等
需求,基金管理人將盡快給予回復,并在處理進程中隨時給予跟蹤反饋。
(七)投資者交流活動
基金管理人將定期或不定期舉辦專業(yè)研討會、投資者見面會或其他形式的交流
活動,為投資者提供與基金管理人進行直接交流的機會。
客服熱線:400-805-8888(該電話可轉人工服務)
傳真:(021) 6887 8782、6887 8773
公司網址:http://www.maxwealthfund.com
服務信箱:service@maxwealthfund.com
第二十三部分其他應披露事項
以下信息披露事項已通過規(guī)定信息披露媒介進行公開披露。
序號 公告事項 披露日期
1 永贏盛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A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2023年第1號) 2023年11月30日
2 永贏盛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2023年第1號) 2023年11月30日
3 永贏盛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C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2023年第1號) 2023年11月30日
4 永贏盛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分紅公告 2023年12月21日
5 永贏盛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2023年第4季度報告 2024年01月19日
6 永贏盛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暫停機構客戶大額申購(含定期定額投資)、轉換轉入業(yè)務的公告 2024年03月25日
7 永贏盛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分紅公告 2024年03月26日
8 永贏盛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2023年年度報告 2024年03月27日
9 永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提請投資者及時更新已過期身份證件及完善身份信息的公告 2024年03月28日
10 永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提醒投資者防范金融詐騙的聲明 2024年04月11日
11 永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變更公告 2024年04月19日
12 永贏盛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2024年第1季度報告 2024年04月20日
13 永贏盛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暫停機構投資者大額申購(含定期定額投資)、轉換轉入業(yè)務的公告 2024年06月25日
14 永贏盛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分紅公告 2024年06月26日
15 永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提醒投資者防范金融詐騙的聲明 2024年06月26日
16 永贏盛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A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2024年第1號) 2024年06月27日
17 永贏盛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C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2024年第1號) 2024年06月27日
18 永贏盛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2024年第2季度報告 2024年07月18日
19 永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暫停機構投資者通過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辦理旗下部分基金相關銷售業(yè)務的公告 2024年08月06日
20 永贏盛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2024年中期報告 2024年08月29日
21 永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調整部分基金最低贖回(含轉換轉出)份額和最低持有份額數額限制的公告 2024年09月13日
22 永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提醒投資者防范金融詐騙的聲明 2024年10月03日
23 永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提醒投資者防范金融詐騙的聲明 2024年10月10日
24 永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提醒投資者防范金融詐騙的聲明 2024年10月18日
25 永贏盛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2024年第3季度報告 2024年10月24日
第二十四部分招募說明書的存放和查閱方式
本招募說明書分別置備在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投資者可在辦公
時間免費查閱。投資人也可以直接登錄基金管理人的網站www.maxwealthfund.com
進行查閱。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證文本的內容與所公告的內容完全一致。
第二十五部分備查文件
投資者如果需要了解更詳細的信息,可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銷售代理
人申請查閱以下文件:
1、中國證監(jiān)會準予注冊本基金募集的文件;
2、《永贏盛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3、《永贏盛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托管協(xié)議》;
4、關于永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請募集永贏盛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之法律
意見書;
5、基金管理人業(yè)務資格批件、營業(yè)執(zhí)照;
6、基金托管人業(yè)務資格批件、營業(yè)執(zhí)照;
7、中國證監(jiān)會要求的其它文件。
存放地點:上述備查文件除備查文件6存放在基金托管人的辦公場所外,其余
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辦公場所。
查閱方式:投資者可在辦公時間免費查閱。
永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30日